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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项目成果参加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
2020-07-28 16:59  

江海大教函〔2020〕68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将于11月在重庆大学举办。按照年会内容和要求,我校现推选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参加年会。现将有关准备工作及遴选标准(附件1)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获批立项的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

二、年会内容

1.学术交流。以学术报告(大学生学术论文)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学生经验交流。以网络资源演示形式对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交流。

3.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对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三、年会项目选送

1.各学院需在本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遴选推荐高水平学术论文、具有代表性的优秀经验交流项目或优秀的创业推介项目,每种类别1项,将以下材料及成果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经学院领导审核后于8月5日前报送电子版至办公网教务处实践科陈立娟邮箱。

材料要求:

①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学术论文、论文查重查新报告(见附件3);

②经验交流项目:推荐意见表、展板信息、音视频展示材料(选报)(见附件4);

③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项目内容简介(见附件5)。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然后根据教育厅给我校的推荐名额(教育厅申报通知未发,名额待定)进行推荐。

3.经学校评审通过项目须按规定在网上填报年会推荐项目材料(网址:http://gjcxcy.bjtu.edu.cn/),项目填报指南见附件6,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参会的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学术论文需在首页或致谢部分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

2.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会议语言为中文,如果参会的学术论文已在外文期刊上发表,需按学术论文格式把论文用中文重新整理和撰写,中外文论文的作者、标注和内容要一致,并附上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外文论文原文。

3.经验交流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并需在展板的显著位置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4.创业推介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参加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9569

 

附件1: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附件2:成果推荐汇总表

附件3:学术论文推荐材料

附件4:经验交流项目推荐材料

附件5: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材料

附件6: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成果网络填报操作指南

附件7: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教务处、团委、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7月23日

附件【附件:2020年全国创新创业年会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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