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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2018级智能制造创新实验班专业导师的通知
2019-04-16 09:14  

 

淮工院教函〔2019〕32号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淮海工学院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淮工院发﹝2016﹞36号)的要求,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新时代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学校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的精神,为了提高2018级智能制造创新实验班(以下简称“实验班”)的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及训练,学校拟从相关二级学院选聘一批优秀导师担任创新班学生的专业导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的师德素养;

3、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责任意识强、专业知识精、科研水平高。

(二)具体条件

专业导师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且近三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

(2)指导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1项及以上;

(3)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中列出的A、B级国赛并获奖。

三、主要职责

1、品德塑造指导。通过言传身教,科学设计引导实验班学生志存高远,培养与塑造其高尚品德、高雅气质、科学精神与人文素质。

2、专业学习指导。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兴趣、爱好,设计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学习计划。定期听取学生学习汇报并给予及时指导;掌握学生特长与潜能,激发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实验班学生自主学习和自主创新能力。

3、科研训练指导。指导实验班学生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撰写科研论文、申请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引领学生进入学科实验室和科研团队,让学生了解本学科领域研究内容、学科发展情况,为学生科研能力训练提供机会和平台。

4、发展规划指导。定期评估学生的学业状况,个性化引导实验班学生确立正确的成才目标,做好学生深造、留学、就业等与未来发展有关的指导工作。

三、遴选办法

1、符合条件的教师可直接申请或二级学院推荐。填写好专业导师申请表(附件1),于2019年4月25日前把电子稿发送给创新创业学院宗序光老师(地址:苍梧校区 文渊楼南楼121,联系方式:85895116)。

2、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名单报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正式聘任为创新实验班专业导师,纳入创新创业导师库管理。

3、专业导师一经聘用,原则上任期一届,由创新创业学院颁发聘任证书。凡本人不愿意或经考核不适合继续担任的导师,经创新创业学院同意,做出辞聘决定,并收回聘书。

 

附件:淮海工学院2018级智能制造创新实验班专业导师申请表

 

                                                           淮海工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4月12日

附件【淮海工学院2018级智能制造创新实验班专业导师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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