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工院教函〔2018〕 67号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2019-1学期开学初课程补考工作,进一步加强考试规范管理,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范围
1.在校学生2017-2018-2学期考核不及格以及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的课程(含结业生返校重修课程)。
2.实验课及实践环节、公共选修及跨学科选修课不安排补考,直接参加课程重修。
3.旷考、考试作弊、考试严重违纪以及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相应课程的补考,直接参加课程重修。
4.采取论文、大作业等非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补考,由各学院通知学生与任课教师联系单独进行考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补考任务。
二、补考时间
2018年8月27—31日(开学前一周周一至周五)
三、补考安排
1.公共基础课及部分网考专业课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补考由各学院安排。所有课程(体育类除外)必须通过“淮海工学院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排考。
2.各教学单位应通知任课教师务必于7月15日前完成所有2017-2018-2学期课程期末考试成绩的录入。7月16日开始进行补考排考工作,8月19日前必须在“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内完成所有课程的补考安排。
3.8月19日后学生可通过“教务在线”登录“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在“课程考试查询”栏内输入学号后,查询到个人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体育类公共基础课程的补考安排请及时关注“考试信息管理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内的相关通知。
四、考务及相关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提前做好相关课程补考试卷的印刷准备工作。补考试卷一律采用期末考试备用试卷,考试组织、考场巡查、阅卷等环节要求与期末考试要求相同,考务相关人员必须做到细致、严格、规范,杜绝出现错发或错考试卷事件发生。
2.各学院应在本学期放假前将补考时间变化情况通知到每一位同学,提醒补考学生8月19日后及时查询考试安排,以避免错过补考时间。学生应持学生证、身份证(两证齐全),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在考场名单或证件不符的学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
3.各学院要选派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教师参与监考工作,并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公共课程考试由监考老师提前30分钟到各校区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网考课程的监考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机房。各校区考务办公室地点为:校本部在文通楼B楼一层教师休息室;通灌校区在TM-111室;宋跳校区在SD-109室。
4.开课学院应选派任课教师到各考点,负责解决试卷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同时各学院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监考和考场巡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补考进行期间,各学院教学办公室要按时上班,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教学质量管理处和教务处将组织对考场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5.请后勤管理处协助做好考场桌椅检修、钟表校验等工作,并安排好考试期间的正常供电。请信息中心协助对考场进行信号屏蔽和全程监控录像,并安排专人负责监控工作;对校台相关设备进行必要的检修与维护,确保英语考试听力播音正常进行。
五、补考成绩录入
补考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尽快组织教师认真阅卷,并于9月2日前完成所有补考课程的成绩录入与上报工作。
教务处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