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6〕64号
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对学科竞赛的管理,促进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淮海工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和《淮海工学院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及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经学院申报,学校筛选,现将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备案情况予以公布(见附件)。
新增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应在参赛前到教务处实践科完成补报备案工作。根据学校《淮海工学院本科教学奖励办法(修订)》(淮工院发[2014]190号)文件的规定,没有报备的竞赛项目,学校将不予认定。
附件:淮海工学院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备案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