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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16年江苏省“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的通知
2016-08-28 09:35  

教字〔2016〕66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6〕13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江苏省教育厅在“十三五”期间将继续开展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按照“选优、选精、选特、选新”的原则,2016年-2020年,每年将组织一次省重点教材遴选立项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江苏省高校重点教材立项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立项范围

推荐立项范围必须是由我校教师任第一主编,适用于本科教学的修订教材或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0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8年10月1日前实现再版。

2. 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展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能在2017年10月1日前实现出版。

二、推荐立项数量及要求

此次分配我校的推荐限额为4部。除限额外,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每个专业可额外申报1部专业核心课程相关教材;同时我校可向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会教材工作委员会推荐1部。推荐申报教材相关基本要求参见《“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附件2)。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原则上在本年度申请立项的校级规划教材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其中各省级品牌专业至少推荐申报1部专业核心课程教材。

三、工作安排

1.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本次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的宣传组织工作,并于2016年9月5日前,完成本单位教材项目的评审推荐工作,并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书面稿及电子稿发至教务处教研科。

2.2016年9月9日前,校教材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教材进行评议,产生我校拟推荐申报2016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的名单。

3. 2016年9月15日前,确定推荐申报的项目,并由项目负责人完善并装订相关申报材料,上报至教务处教研科。

四、工作联系人

相关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 刘小明 联系电话:85895105(短号63075)。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

3.“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推荐项目汇总表

4.参考专业分类目录

5.各校申报限额

教务处

201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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