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6〕88号
各教学单位:
为推进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二级管理模式,根据《关于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及经费下拨事项的通知》(教字〔2016〕85号)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延期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项目包括2013年以来延期结题的省级立项项目和2014年以来延期结题的校级立项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提交材料内容
1.项目验收材料
(1)结题报告。请各位项目负责人登陆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系统(教务在线网址:http://jwc.hhit.edu.cn→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完成季度报告、中期检查等相关任务后提交结题报告,请指导教师审核通过。从系统输出纸质版,指导教师签字后提交。
(2)项目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团队介绍,项目研发过程,研究成果特色及创新点、不足之处等。字数不少于2000字。
(3)提交材料需按要求装订(省级项目见附件2、校级项目见附件3)。
2.项目成果展示材料
申请结题项目需制作并提交1.2米×0.9米的展板一块,能展示项目的重点和亮点(样本见附件4)。展板及展板电子稿一并交教务处实践科。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请各学院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拟结题项目的装订材料、展板统一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文渊楼204房间)。
四、验收形式及时间安排
项目验收采用结题材料评审和现场验收相结合的形式。现场验收时间:12月14日(暂定)。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按规定颁发结题证书并获得奖励学分。
根据教字〔2016〕85号通知要求,本次结题验收结束后,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延期项目如仍未结题验收,项目由相关学院督促继续实施,确保结题,项目经费由学院自筹。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延期项目不结题按弃题处理。
五、经费报销
验收工作结束后,学生持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的发票和项目经费卡到教务处实践科登记,教务处领导签字后,到财务报账。(注:学生需持有中国农业银行卡,便于财务处转账。)
附件:
1.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延期项目一览表
2.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装订要求(封面、材料装订要求)
3.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装订要求(封面、材料装订要求)
4.展板样本
教务处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