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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淮海工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的通知
2017-03-23 17:23  

教字〔2017〕31号

各学院: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及科技竞赛是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通知》(教发【2007】19号)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关注节能减排,参与节能减排,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活动的开展。为推进我校大学生参与该项竞赛的工作,提高本校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淮海工学院第二届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暨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节能减排,绿色能源。

二、竞赛内容

紧扣竞赛主题,作品包括实物制作(含模型)、软件、设计和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等,体现新思想、新原理、新方法及新技术。

三、竞赛规则

1、参赛对象:淮海工学院所有全日制在校生。参赛者必须以小组形式参赛,每组不得超过7人,可聘请指导教师1名。

2、作品申报:参赛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准时上交参赛作品,未按时上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3、作品评审:根据作品的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和经济性等指标对作品进行审核,并提出获奖名单。在此基础上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及科技竞赛。

4、2015、2016、2017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项目也可报名参加。

5、各理工科学院申报项目数不得少于三项。

四、竞赛日程及安排

1、竞赛报名:参赛小组将报名表各学院汇总后于2017年3月31日之前交到理学院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办公室。报名表见附件1。

2、作品申报:请各参赛小组将作品申报书电子版于2017年4月15日之前发送到邮箱。将纸质版材料于2017年4月20日之前交到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办公室。纸质版材料包含作品申报书、科技作品设计说明书。申报书、说明书等材料见附件2、3。

3、作品审核:初定于2017年4月22日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于4月23日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现场会评,提出获奖名单。

五、奖励

1、竞赛设等级奖和优秀组织奖。

2、等级奖设 一、二、三等奖。各等级的获奖比例由竞赛委员会根据参赛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

3、部分优秀获奖参赛作品将由学校统一报送参加2017年的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竞赛。

4、优秀组织奖由组织委员会对竞赛组织中表现突出的学院进行提名,由竞赛委员会讨论决定。

六、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由教务处主办,理学院承办。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孙庆强老师:13812328485

陆扬老师:0518-85895505

徐若晗老师:15205138159

附件1:淮海工学院第二届节能减排科技竞赛报名表

附件2:淮海工学院第二届节能减排科技竞赛参赛作品申报书

附件3:淮海工学院第二届节能减排科技竞赛参赛作品设计说明书

教务处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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