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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工作的通知
2017-06-09 15:55  

教字〔2017〕61号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2017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简称CET)将于6月1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校共有考生9810人,考试规模大,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教考社〔2017〕10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考试组织工作,严肃考风纪律,确保考试安全平稳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英语四级:6月17日(周六)上午09:00-11:20

日语四级: 6月17日(周六)上午09:00-11:10

俄语四级: 6月17日(周六)上午09:00-11:10

英语六级:6月17日(周六)下午15:00-17:25

日语六级:6月17日(周六)下午15:00-17:10

俄语六级:6月17日(周六)下午15:00-17:10

二、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为落实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管理的相关要求,促进考务工作更加严格、规范,特成立我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宁晓明

副组长:李纪明 汤洪涛 王吉春

成 员:赵 巍 王聿良 马建新 毛宝海 孙国红 隋福利 各学院副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

三、考场设置

地 点

考试类型

考场数

考务办公室地点

本部文通楼

四级

140

文通楼B楼一层教师休息室

六级

135

通灌校区 教学楼

四级

30

TM111

宋跳校区 敦行楼

四级

10

SD-109

六级

15

四、监考人员及要求

1、根据各单位选派的监考教师,本次CET考试监考名单已经排定。监考教师临时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监考的,应在考试前一天告知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同意后并自己推荐合适的教师顶替。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换人。

2、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员守则”(见附件1),认真学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附件2),并且按时参加考前监考培训会议,熟悉本人承担职责内的各项监考工作程序。

3.监考培训会安排在6月14日(周三)下午16:00,在艺术楼报告厅举行。请各单位通知监考教师务必准时参加,并携带工作证刷卡考勤。

五、考风考纪

1. 各学院由副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由各班班主任、辅导员在考前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做好学生考试纪律教育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注意事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淮海工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与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大力宣传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鼓励学生树道德之风,立诚信之本,当诚信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远离违纪作弊。

2. 学生应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必须三证齐全)参加考试。如身份证或学生证遗失,应在考试前一天由所在学院按照规定格式开具证明,经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后,在学生照片处加盖学院公章,方可有效。因证件问题影响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注意事项

1. 各学院应于6月16日(周五)前将准考证发放给考生。

2. 6月17日全天停课,考试期间,各考场区域实施封闭管理,禁区内的各出入口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在考试期间不得入内。考试期间,考区200米范围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

3. 请各有关部门考前对考场、有关设备和环境进行集中检查,尤其要重点对听力设备进行检测、调试和试音,确保听力考试顺利实施;同时,各校区考点必须配备备用听力播放设备,做好听力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考试期间,如出现任何放音异常,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教务处和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

1.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员守则

2.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

教务处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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