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字〔2017〕3号
各二级学院:
为了提高我校课堂教学质量,展示高水平教师教学风采,同时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学校将开展示范公开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讲教师
1、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或校级以上教学竞赛获奖者;或热爱本科教学工作,具备先进的教学思想观念,独特的教学方法,教学水平高、课堂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喜爱和同行好评的教师。
2、鼓励学院邀请校外教师开设示范公开课。校外教师应具备教授职称,获市级以上“教学名师”称号,或获省级以上讲课竞赛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二、组织安排
1、示范公开课活动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统筹、协调与安排。
2、各学院确定示范公开课的具体时间、内容、地点,并填写《淮海工学院示范公开课安排表》(见附件),统一报送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汇总后,面向全校公布示范公开课的活动安排。
3、示范公开课活动可以安排在周三下午教研活动时间,也可以通过随堂教学方式进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协助各学院做好活动地点的协调安排。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示范公开课活动,充分认识示范公开课对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示范公开课组织安排工作,认真遴选推荐主讲教师。
2、全体任课教师都必须参加本学院的示范公开课活动。青年教师(35周岁以下或近三年新引进教师)须至少听课2次,包括1次非本学院教师的示范课。
3、学期结束前,各学院统计全体教师听课记录,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存档。
4、学校将根据宣传、组织、观摩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比,结果纳入各学院教学考核。
请各学院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淮海工学院名师示范课推荐表》加盖部门公章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刘小明 联系电话:6105
附件:淮海工学院名师示范课推荐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