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7〕110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及经费下拨事项的通知》(教字〔2016〕85号)文件精神,项目经费报销实行两级管理。为进一步落实2018年项目经费下拨工作,请各教学单位上报2018年度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预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将于2018年初将项目经费切块下拨至各教学单位,经费包括本年度应结题项目经费和在研项目申请预支经费。经费下拨后,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审核报销。根据学校财务制度,未使用的经费,学校将于年底统一收回。
二、请各教学单位联系本单位在研项目指导教师,汇总统计填写《2018年度项目经费申请使用情况汇总表》(附件1)。
填写事项包括以下几点:
1.2018年应结题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结题,拟延期结题项目填写《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2),并在《2018年度项目经费申请使用情况汇总表》注明。延期结题项目经费将顺延至结题年度下拨。
2.2017年省级项目可以申请提前结题,拟提前结题项目填写《项目提前结题申请表》(附件3),并在《2018年度项目经费申请使用情况汇总表》注明,申请提前结题项目经费将全额下拨经费。
3.省级在研项目可以提前预支60%的项目经费,请在《2018年度项目经费申请使用情况汇总表》注明。
三、各教学单位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项目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承担监管责任。项目经费的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指导教师及部门负责人审签。经费报销原则上按照项目申报书填写的经费预算明细执行。
四、为规范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设备费。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购置或者租用仪器设备相关费用,与项目研究相关的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2.材料费。开展项目所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试剂、药品等购置,标本、样品采集等产生的费用。
3.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利申请费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4.调研费。与课题研究有关的外出调研差旅费。差旅费报销需提供项目组成员实名往返车票,外出调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天,支出总额不能超过资助总额的15%。
5.其他。项目有研究产生的文献资料费、打印费、复印费、邮寄费等,支出总额不能超过资助总额的15%。
五、各学院提交的《2018年度项目经费申请使用情况汇总表》将作为财务经费切块的依据,请各学院于2017年12月27日前将该表电子稿及纸质稿、《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纸质稿、《项目提前结题申请表》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宗老师处(文渊楼204),如有其他咨询事项,请致电85895109。
附件:
1.2018年度项目经费申请使用情况汇总表
2.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3.项目提前结题申请表
教务处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