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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工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学士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8-03-07 10:51  

淮工院教函〔2018〕14号

理学院、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8年学士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权限

为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已取得学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可按程序自行开展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审核工作,经教育厅复核后发文公布审核备案结果。我校自2015年开始开展学士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

二、开展审核专业

统计学,土地资源管理。

三、审核办法

各专业严格对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开展专业自查自评,尤其是专业核心指标建设情况,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由专业所在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拟授权专业的办学情况进行实地评审,并将审核结果汇总到教务处,统一报省学位委员会。

评审专家组由本学科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组成,原则上每个专业5人。实地评审每个专业为半天时间,主要程序为:

1.召开评审会议,听取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约15分钟;

2.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抽检教育教学档案,并就有关问题提问答疑,约45分钟;

3.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情况等,约20分钟;

4.分别召开教师、管理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代表座谈会,约40分钟;

5.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填写《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附件3),约30分钟;

6.专家组向学校相关部门和院系反馈专业评审意见和建议,约30分钟。

四、具体事项及时间安排

具体事项时间安排等省教育厅关于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正式下发后,再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提前启动自主审核相关工作。

附件:

1.《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2.《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

3.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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