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工院教函〔2018〕39 号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淮海工学院选派优秀本科生赴河海大学交流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淮工院发〔2014〕31号)和《关于选派2016级优秀学生赴河海大学等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淮工院教函〔2018〕27号)文件,经学生自愿报名,学院综合考评推荐,教务处审核并公示,从2016级本科生中选拔徐缘等50名优秀学生于2018-2019学年到河海大学等高校相关专业交流学习,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学院指导学生做好交流学习计划,于7月5日前办理完相关离校手续。希望赴河海大学等高校交流学习的同学珍惜机会,勤奋学习,严于律己,认真完成交流学习任务。
附件:2018年赴河海大学等高校交流学习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