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4〕3号
各院、部、学生班级:
为组织好本学期的课程重修、补修、提前修读以及免修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第一轮:2月16日(学生报到日)8:00—2月20日(第一周周四)14:00(本学期不涉及补考未通过的课程)。
第二轮:2月 27日(第二周周四)8:00—3月4日(第三周周二)18:00(本学期补考未通过的课程)。
二、报名范围及办法
(一)课程重修报名
1.所有在校学生(含毕业班级),因成绩不及格未获得学分的必修及专业选修课程,如果本学期有教学班级开设,应报名参加该课程重修;公共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学生不参加重修,但毕业前必须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
2.课程重修报名以网上选课报名为主(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学生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准确操作,并在个人课表中认真核查报名结果,以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注意:(1)只有当拟重修课程与本学期已开设课程的层次、学时、学分完全相同(课程代码相同)且属同一校区时,方可进行网上重修报名。(2)《大学英语》为分级教学,网上报名时,凡教学班名称中已标注“高”的,为“较高要求班”,其余均为“一般要求班”,学生在报名时应注意选择。“较高要求班”重修学生仍选报 “较高要求班”; “一般要求班”学生仍选报“一般要求班”。艺术类专业和高职类专业学生英语重修只能报同类别英语教学班)
3.如遇个别课程因培养计划调整学时、学分发生变化,导致无法直接在网上重修报名时,学生应首先通过 “2013-2014-2学期课程开设情况汇总表”,查询拟重修课程在本学期的开设情况,如果本学期有相同或相近课程开出,可根据学院具体的通知要求,填报《课程重修手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3),经所在开课学院审核同意后,随相应班级进行修读。(注意:1.学生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课程,务必不要再填报手工报名表,以免出现重复数据;2.本二学生使用附件2表格,建议按照课程集中填报;3.本三学生使用附件3表格,每名学生独立使用一张表格填报; 4.对于必修课程的替代重修,各相关学院应按照《淮海工学院课程替代与置换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和审核)。
4.离校未满两年的结业生重修报名按照《淮海工学院结业生返校重修课程及考试管理办法》(淮工教发[2009]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请相关学院通知学生按时报名。
(二)课程补修、提前修读报名
1.在校生(本三实行完全学分制专业的学生除外),如有学籍异动(转专业、延长修业年限等),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报名补修现专业班级已经开设过的部分课程;学有余力的学生也可申请提前修读高年级的部分课程。学生申请补修或提前修读的课程应满足以下条件:
(1)拟申请修读的课程在本学期必须有教学班级开设;
(2)学生本学期修读课程总学分原则上不能超过36学分;
(3)学生拟申请补修课程的上课时间与现有课程上课时间原则上不能全部冲突。
(4)学生拟申请提前修读高年级课程的上课时间与现有课程上课时间不能冲突。
2. 学生申请补修或提前修读课程,应填写《学生补修课程申请表》或《学生提前修读课程申请表》,经开课学院审核同意后,可随相应班级进行修读。
(三)免修课程报名
1. 在校生(本三实行完全学分制专业的学生除外),本学期个人课表中,如果有的课程已经修读过,且已取得相应学分(可以是相同或相近课程),则学生可申请免修该课程,。
2.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学生申请免修课程应填写《学生免修课程申请表》(附件4);其它情况的课程替代免修,学生应填写《学生课程替代免修申请表》(附件5),经开课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准予免修。
三、具体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报名事项。逾期不报名,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予补报。
2.各学院应安排对学生修课报名给予指导,特别要加强毕业班学生和学籍异动学生的修课指导工作,。
3.重修、补修、提前修读手工报名信息及免修申请表,2月19日前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教学秘书于2月18日(第一周周二)至2月24日(第二周周一)下午17:00完成录入正方教学管理系统工作(具体录入操作流程见附件三),2013-2014-1学期补考未通过的课程重修手工报名信息请在第二轮报名时间内完成;(注:本学期东港学生的重修手工报名工作,由东港教学办负责组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四、教学组织
1.从第二周周三开始,任课教师可以接收第一轮已报名学生上课,第四周周三开始,所有课程选课数据确定,任课教师可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正式打印教学班学生名单。各学院应通知学生及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认真核查个人选课情况及课表,并在一周内(重修学生持《课程重修通知单》,补修及提前修读学生持审批后的申请表),向任课教师(或实践课程开课单位)报到,按照课程教学安排参加学习及考试。学生未按要求向任课教师报到或擅自不参加课程学习,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2.因上课时间冲突,不能正常上课的学生,可申请办理免听手续(实践环节除外),经任课教师同意后,可采取部分听课或全部自修等形式学习,但必须按教师要求完成作业、测验和实验等环节,方可取得该课程平时成绩。学生应经常与任课教师保持联系,了解任课教师对本课程教学的要求、教学安排以及考试安排等信息,及时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时参加课程考核。
附件:
1. 课程重修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2. 2013-2014-2学期课程本二学生重修手工报名登记表
3. 2013-2014-2学期课程本三学生重修手工报名登记表
4. 学生免修课程申请表
5. 学生课程替代免修申请表
6. 教学秘书录入学生修课报名信息及免修课程处理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