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4〕13 号
各教学单位:
实验教学智能管理平台本学期数据已经更新完毕,为确保本次实验教学编排工作的顺利实施,通知如下:
1. 请各学院于第二周内(2月24日至2月28日)完成2013-2014-2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审核工作,并于第二周周五(2月28日)17:00前,将本学期实验教学任务纸质稿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注:如果课内实验的教学任务由实验中心实验员完成,请实验中心负责在实验任务中变更教师,并在上报材料中备注。)
2.请各学院在排课前检查实验管理平台相关数据是否完整、规范。(注:项目代码请严格遵循上报教育部数据要求,随意编码的项目将删除)。
3.各学院安排专人通过学院管理员角色登陆系统完成实验教学大纲的录入工作,录入完成后方可正常安排实验课表。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附件1。
3.工程训练中心从第三周周周一(3月3日)开始排课,其他部门从第三周周三(3月5日)开始排课。所有实验课程编排工作于第四周周五(3月14日)前完成。跨学院的实验课程的安排请相关学院协调解决。请各学院教师严格执行排课时间安排,提前录入系统的排课信息将自动清除。
4.如有部分实验课程开课早于实验系统排课完毕前,请各学院在系统外协调完成课程编排工作,确保实验课程顺利开展。
5.承担东港学院学生实验教学任务的二级学院在安排学生实验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避开学生理论课程上课时间(建议利用周六、周日安排实验);
(2)避开工程训练中心课程安排,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国家法定假期等时间;
(3)周三下午请不要安排实验课;
(4)若实验需安排在晚上,为保证学生安全返校,实验课请安排在21:00之前结束;
(5)东港学院的学生来本部做实验需要有交通车安排,请各学院安排实验时,填写《实验用车安排表》(附件2),注明用车时间(发车时间: 上午东港发车时间7:45,本部返回时间10:30或11:30;下午东港发车时间13:45,本部返回时间17:30)便于车辆安排和学生管理。(注:用车有特殊要求,请与东港学院教学办联系。)东港校区实验用车安排若有疑问,请与东港学院教学办联系,联系电话:8220, 联系人:杨汝波老师。
(6)为了便于东港学院按时安排交通车,请各学院原则上至少提前一周将用车申请报送至东港教学办。所有关于东港校区实验用车的安排表及相关电子档交东港学院教学办。
(7)涉及本学期使用东港学院机房上实验课的教师,将本学期“东港学院机房申请使用计划表”(附件3)于第二周三(2月26日)下午17:00前报东港学院教学办。(注:上课所需在机器上安装的软件,请在备注说明。)
东港学院教学办协调排定机房使用时间后,请各任课教师将上课安排添加到实验管理系统中。
涉及使用东港学院机房的相关教学单位的实验中心负责人将东港学院房间信息添加到实验系统中。
机房使用时间排定后,请任课教师严格执行,如需变更,请按规定办理调课手续。
6.所有排课数据最终以实验教学管理平台为准,请各教学单位编排完成后认真核对和检查,避免造成混乱。
7.实验安排以及管理平台的使用若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联系电话:6109,联系人:黄老师。
附件1: 实验教学大纲录入
附件2:东港学生到本部做实验交通时间安排表
附件3:东港学院机房申请使用计划表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