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4〕17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课程重修及考试相关规定的说明》(教字〔2012〕104号),现就2010级毕业班学生必修课程自学重修报名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学重修范围:
2010级毕业班学生未取得学分的部分必修课程,本学期学校安排学生自学重修,期末组织考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必修课程自学重修:
1. 本学期可以随正常教学班级选课重修(或替代重修)的课程;
2、有重修机会但在校期间未参加过重修的课程;
3、学生最近一次参加重修有缺考记录的课程。
二、学生报名
自学重修由学生在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1),各二级学院负责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3月10日(第四周周一)至3月19日(第五周周三)
三、审核流程:
学生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教务处提供报名信息(excel格式),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并公示,4月3日(第七周周四)前将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报名信息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二级学院审核要点提示:
1、有重修机会但一直没有参加过重修的课程审核:重修次数统计(操作办法见附件2)中没有出现重修记录,且后期没有开过课。
2、学生最近一次参加重修有缺考记录的课程审核:重修次数统计中最后一次重修成绩有“缺考”记录。
附件1:学生必修课程自学重修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附件2:学生重修次数统计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