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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班学生部分必修课程自学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4-03-03 10:31  

教字〔2014〕17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课程重修及考试相关规定的说明》(教字〔2012〕104号),现就2010级毕业班学生必修课程自学重修报名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学重修范围:

2010级毕业班学生未取得学分的部分必修课程,本学期学校安排学生自学重修,期末组织考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必修课程自学重修:

1. 本学期可以随正常教学班级选课重修(或替代重修)的课程;

2、有重修机会但在校期间未参加过重修的课程;

3、学生最近一次参加重修有缺考记录的课程。

二、学生报名

自学重修由学生在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1),各二级学院负责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3月10日(第四周周一)至3月19日(第五周周三)

三、审核流程:

学生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教务处提供报名信息(excel格式),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并公示,4月3日(第七周周四)前将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报名信息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二级学院审核要点提示:

1、有重修机会但一直没有参加过重修的课程审核:重修次数统计(操作办法见附件2)中没有出现重修记录,且后期没有开过课。

2、学生最近一次参加重修有缺考记录的课程审核:重修次数统计中最后一次重修成绩有“缺考”记录。

附件1:学生必修课程自学重修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附件2:学生重修次数统计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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