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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期中教学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4-04-15 14:16  

教字〔2014〕35号

各学院(部)、工程训练中心:

根据学校期中教学检查的总体安排,结合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评估范围,我校将对教学基础材料归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重点对教案、作业、试卷、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日常考勤安排及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根据附件《(淮工院发〔2011〕2号)教学单位教学材料保存要求》,提供近三年的教学材料归档目录及相关材料。

二、检查组在教务处提供检查的教案与作业名单中进行抽检,各单位应提前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名单,按时准备好教案和作业,并附学生记分册、教学进度表、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作业按任课教师所在单位归口收交。

三、各单位应提供近三年所开课程的原始试卷(A,B卷)、试卷标准答案(参考答案、答题要点)、成绩单、期末课程小结和成绩分析、平时成绩记分册等全部资料。

四、各单位应提供近三年所有课程设计的计划、总结、大纲、指导书、任务书、设计报告、平时考核记录情况、学生成绩单等。

五、各单位应提供12届、13届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全套材料和毕业设计环节的管理资料,以及反映14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的有关材料。

六、各单位应提供“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检查表”及填表的支撑材料。

七、各单位应提供学生日常考勤安排及执行情况的支撑材料。

八、各院部应高度重视检查工作,此次检查覆盖面广,检查时间长(1天/学院),检查范围为近三年与教学相关的材料目录。各院部应提前开展并抓紧完成自查,认真组织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提供抽查材料,并准备抽检工作场所,协助教务处完成本次抽查评价工作。

九、教务处将对所抽取的全部资料的意见集中整理,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及时通报此次检查的情况。各单位根据教务处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于5月9日之前提交《淮海工学院期中教学检查专项检查反馈汇总表》(附电子文档)(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按照《淮海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十、检查组分组情况与时间安排

(一)分组情况

第一组:刘平昌(组长) 姚铁明 丁兆奎 黄 毅

第二组:王俊霞(组长) 郭廷良 孙国红 隋福利

第三组:龚育尔(组长) 史继斌 张根友 刘 丹

第四组:薛为昶(组长) 王 萍 金孝红 宗序光

秘 书:田 美

(二)工作时间

上午:08:20—11:40

下午:14:00—17:30

(三)时间安排

院部 分组

日期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第四组

4月17日

研 讨

4月21日

土木工程学院

国际学院

海洋学院

理学院

4月22日

计算机工程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

法学院

艺术学院

4月23日

测绘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文学院

工程训练中心

4月24日

机械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商学院

体育教研部

附件:(淮工院发〔2011〕2号)教学单位教学材料保存要求

教务处

二○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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