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4〕47 号
各学院:
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进入论文撰写答辩阶段,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后期的各项工作,切实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阅与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与答辩工作按照《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与答辩的规范化要求》进行。各学院需加强评阅工作和后期工作的检查,确保材料符合规范化要求。
1.根据2014届毕业生离校日程安排,今年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定于2014年6月2日至6月15日。如有个别学院在此时间段前进行答辩,须报教务处审批。
2.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答辩工作,确保答辩工作如期顺利完成。请教学院长或系主任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管理——管理答辩小组”中安排毕业答辩小组、设置答辩秘书、选择答辩学生、安排具体答辩的时间地点。答辩安排好后,指导教师和学生可以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管理”中查看答辩信息。教学秘书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过程信息统计”中查看各专业答辩组信息。报送答辩安排计划的截止时间:2014年5月22日。
3.请各学院抓好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在论文答辩前安排专人对所有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比对,对文字复制比高的论文要及时处理。同时对检测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并形成文字报告报教务处存档。教务处将抽取部分论文复检,对文字复制比高达20%及以上的论文将视为不合格论文并处理。
4.请教学院长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管理”中设置评分标准,再由系主任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管理”中分配评阅教师。毕业论文须先由指导教师进行评分,再由评阅教师进行评分。答辩后由答辩秘书给出答辩分,并合成成绩。
5.答辩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须在答辩结束两日内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生成学生成绩,同时将成绩及时录入正方教务系统,便于及时进行毕业资格审查。成绩录入的截止时间:2014年6月18日。
二、毕业设计(论文)推优
1.校优名额按各学院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申报,优秀指导教师按各学院指导教师人数的4%申报,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2.答辩成绩合成后,教学秘书根据毕业生的成绩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管理—学院推荐优秀论文”中推荐院优秀论文,申优的学生方可以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管理”中提交“淮海工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和不超过3000字的摘要(格式详见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推优用表及摘要格式),参加所在学院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并在系统中逐级审核。
3.教学秘书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管理—推荐优秀指导教师”中推荐校优秀指导教师,评优的指导教师方可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管理”中填写优秀指导教师申请,然后逐级审核。
4.各学院教务秘书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管理”的相应项目中导出校优秀论文汇总表和优秀指导教师汇总表,请按推荐顺序重新排序后加盖公章并报教务处实践科,校优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6月18日。
三、材料与总结
1.各学院认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系统中的各项材料,确保其正确无误,其中毕业设计(论文)、评语和答辩记录需打印并装订成册。
2.各学院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导出《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盖章后报教务处实践科,截止时间:2014年7月1日。
3.各学院要认真按专业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请系主任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管理”中填好“工作总结”,截止时间:2014年7月1日。
特此通知。
附件:1.校优名额分配表
二○一四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