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4〕56 号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淮海工学院选派优秀本科生赴河海大学交流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淮工院发〔2014〕31号)和《关于选派2012级优秀学生赴河海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教字〔2014〕36号)文件精神,经学生自愿报名申请,各学院审查推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2012级本科生中选拔彭洁等25名优秀学生于2014-2015学年到河海大学相关专业交流学习,名单经公示后,现予以公布。
请各学院指导学生做好交流学习计划,并于7月3日前办理完相关手续。希望赴河海大学交流学习的同学珍惜机会,勤奋学习,严于律己,认真完成交流学习任务。
附件:2014年赴河海大学交流培养学生名单
淮海工学院教务处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