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4〕77 号
各教学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是课程教学的基本文件和依据,作为我校2014年课程评估的基础性工作,现将2014版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全部课程。
二、基本要求
课程大纲格式严格按文件《关于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与编制课程简介的通知》(淮工院发〔2011〕126号)要求,力求内容简要、文字严谨、术语规范:
1.对于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制订教学大纲时要参照教育部相应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所制订的该课程基本要求。
2.不同层次、不同学分及教学要求的同名课程,原则上分别编写不同的教学大纲,该课程系列大纲的命名规则为《〈 〉课程教学大纲×》,其中“×”以罗马字母数字Ⅰ、Ⅱ、Ⅲ等按序号编列,先层次,后学分,层次按本一、本二(国际课程实验班、对口招生)、本三(专转本)、辅修、公共选修,学分从大到小依次排列;
3.同一门课程分学期组织教学的,如体育(一)、体育(二),应编入同一个课程教学大纲中,在课程代码项应列出该大纲适用的全部课程及相应的代码;
4.课内实验与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课程等均应有相应的教学大纲,实践教学环节课程应在大纲中明确该课程与相关理论教学环节之间的关系及修读要求。
三、内容及格式
1.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包括:课程代码、课程名称(中英文)、学分与学时、课程地位、作用与任务、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内容及组织形式、学时分配、推荐教材及教学参考书以及组织教学的必要说明等。
“课程地位、作用与任务”应写明本课程的知识体系在学科体系中的基本地位及其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学生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后,应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字表述应控制在200-300字范围内。
“教学内容”应按课程的知识体系以章、节、知识点三级体系结构组织,应杜绝照搬某一本教材目录的做法,同时要按“了解”、“掌握”、“熟练掌握”三个层次写明讲授要点及要求,并指出重点和可能存在的难点,以及可以采取的相关教学措施。
“教学说明”主要指:本课程教学组织方面的重大改革举措;与众不同的课程特色;与相关课程的关系,尤其是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之间的衔接等。
2.教学大纲格式具体见附件1-4。
四、材料提交要求
1. 学校同时开展课程库完善工作。
10月20日各学院需将课程库中缺少“课程英文名称”和“课程简介”的课程信息补充完整。需补充信息课程列表分学院下达(附件6),请各学院将具体信息填入列表提交。(列表为系统导出数据,各学院勿擅自更改和删减课程及课程基本信息,否则无法导入系统)
2.此次教学大纲修(制)订,学校进行汇编,不再组织校对。各学院要认真审核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份数,做到无遗漏;同时对本部门提交大纲内容及格式严格把关,确保大纲修(制)订质量。
3. 10月31日前各教学单位将本部门课程教学大纲汇总提交。课程教学大纲目录一并提交。目录按课程名称首字母排序,且必须与提交大纲排序一致。
4.上述材料提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
附件:
1.理论课教学大纲格式
2.实验课教学大纲格式
3.实习(课程设计)教学大纲格式
4.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格式
5. 编制课程简介注意事项
6. 需补充信息课程列表(分学院下达)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