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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试卷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4-10-22 18:23  

教字〔2014〕83 号

各学院(部)、工程训练中心:

根据学校期中教学检查的总体安排,结合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评估范围,决定开展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卷专项检查的目的

提高我校课程试卷质量,规范试卷评阅工作,确保课程考核工作质量。

二、试卷专项检查主要依据文件

《淮海工学院考试工作实施细则》(淮工院发[2005]40 号)和《淮海工学院考试质量分析实施办法》(淮工教发[2005]51号)

三、试卷专项检查的范围

检查的试卷包括近三年(2011年秋季-2014年春季)的考试试卷和补考试卷。

(1)学校重点检查公共基础课和各专业主干课程

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工程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计算机信息技术基础、C语言程序设计、VFP程序设计、VB程序设计、Java程序设计、“两课”等。

各专业主干课程:以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2)其他课程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检查

其具体内容包括课程大纲、原始试卷(A,B卷)、试卷标准答案(参考答案、答题要点)、成绩单、期末课程小结和成绩分析、平时成绩记分册等归档材料。

四、学校开展试卷专项检查的安排

(1)分组情况

第一组:刘平昌(组长) 薛为昶

第二组:王俊霞(组长) 郭廷良

第三组:龚育尔(组长) 史继斌 姚铁明

秘 书:田 美

(2)工作时间

上午:08:20—11:30

下午:14:00—17:30

(3)时间安排

院部 分组

日期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11月03日

计算机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国际学院

11月04日

法学院

海洋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

11月05日

商学院

测绘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11月06日

理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11月07日

文学院

体育教研部、工程训练中心

艺术学院

五、试卷专项检查程序

(一)学校检查阶段

教务处协同学校教学督导组对各学院公共基础课和各专业主干课程试卷进行专项检查,并填写《淮海工学院试卷检查评价表》(附件1)。各院部应在学校检查前认真组织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提供检查材料,并准备检查工作场所,协助教务处完成本次专项检查工作。

(二)学院检查阶段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试卷专项检查工作,应提前开展并抓紧完成其他课程(除公共基础课和各专业主干课程)的试卷专项检查工作。

(2)各院部应对试卷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学院层面的《淮海工学院试卷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试卷专项检查报告》,并于11月14日之前将《淮海工学院试卷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和《试卷专项检查报告》(含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质量科。

(三)学校总结反馈阶段

教务处将对所抽取的全部资料的意见集中整理,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及时通报此次检查的情况。各单位根据教务处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于11月14日之前提交《淮海工学院试卷专项检查整改报告》(含电子文档)(附件3),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按照《淮海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附件1:淮海工学院试卷检查评价表

附件2:淮海工学院试卷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3:淮海工学院试卷专项检查整改报告

教务处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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