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5〕18 号
各教学单位:
为了贯彻《淮海工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淮工院发【2010】62号)文件的精神,加强对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的管理,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本年度大学生学科竞赛申报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根据往年参赛情况,申报本年度学生拟参加校外学科竞赛的项目。
二、各单位结合相关专业情况,申报拟举办能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的校级比赛项目。
三、各单位填写《2015年度淮海工学院学科竞赛项目申报备案汇总表》(见附件),于3月27日前将纸质及电子材料各一份报教务处实践科。
四、新增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学科竞赛,应在参赛前到教务处实践科完成补报备案工作。
五、各单位确认报名参赛,应在参赛前将《淮海工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立项申请表》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六、根据学校《淮海工学院本科教学奖励办法(修订)》(淮工院发[2014]190号)文件的规定,没有报备的竞赛项目,学校将不予奖励。
附件:2015年度淮海工学院学科竞赛项目申报备案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