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海工学院选派优秀本科生赴河海大学交流培养工作实施办法》、《关于选派2013级优秀学生赴河海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经学生自愿报名申请,各学院审查推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2013级本科生中拟定30名优秀学生将于2015-2016学年到河海大学相关专业交流学习一年,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4月30日-5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85895111。
附件:《2013级学生赴河海大学交流培养学生名单》
淮海工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