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5〕38 号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淮海工学院选派优秀本科生赴河海大学交流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淮工院发〔2014〕31号)和《关于选派2013级优秀学生赴河海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教字〔2015〕25号)文件,经学生自愿报名,各学院综合考评推荐,教务处审核并公示,从2013级本科生中选拔郭咸等30名优秀学生于2015-2016学年到河海大学相关专业交流学习,现予以公布。
请各学院指导学生做好交流学习计划,于7月10日前办理完相关手续。希望赴河海大学交流学习的同学珍惜机会,勤奋学习,严于律己,认真完成交流学习任务。
附件:2013级赴河海大学交流培养学生名单
淮海工学院教务处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