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5〕41号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推进品牌专业建设工作,根据《淮海工学院关于开展省级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遴选暨校级品牌专业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淮工院发[2015]21号)精神,在省级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遴选暨校级品牌专业建设立项申报的基础上,现就下一阶段校级品牌专业立项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审范围
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行政管理、视觉传达设计、制药工程九个专业。
二、评审形式
采用专业负责人现场汇报并答辩的形式。汇报内容主要围绕专业建设的现状与基础、目标、建设思路与举措、经费预算等。每个专业汇报限时 10 分钟,答辩 5 分钟。报告人使用PPT 汇报,PPT 须使用 Office2003 及以上版本制作。答辩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各参审专业要对照《品牌专业评分指标体系》(附件),认真梳理本专业建设情况,深挖专业建设成绩、力求突出专业建设优势、明确今后专业建设目标、完善材料呈现形式、凸显专业亮点和特色。
2、答辩评审专家将依据《品牌专业评分指标体系》的要求,结合各专业申报材料和现场答辩情况,打分排序,并以此确定经费资助额度。
3、各答辩专业须在6月9日前将《品牌专业建设申报书》、支撑材料及答辩PPT讲稿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附件:《品牌专业评分指标体系》
淮海工学院教务处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