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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6-15 17:20  

教字〔2015〕51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5】11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重点教材。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09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7年7月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展双语教学的教材。能在2016年7月1日前实现出版。

二、推荐数量

各教学单位根据省重点教材建设基本要求,择优推荐,名额不限。学校从各单位推荐名单中遴选4部教材向省教育厅申报,1部教材向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1)1式1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式1份。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1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2)1式1份。

2.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式1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1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四、组织安排

1. 本次遴选推荐工作分校、院两级进行。院级教材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单位教材的评审、推荐。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教材进行评审。

2.2015年6月23日前,各院级教材工作委员会完成本单位教材的评审与推荐,并将《2015年江苏省重点教材推荐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教材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3.希望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本次工作的宣传、发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材项目进行申报。

4. 工作联系人:陶飞,电话:85895105。

附件: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

2.2015年江苏省重点教材推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

3.“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

4.参考专业分类目录

教务处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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