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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5-2016-2学期班级开课计划的通知
2015-09-23 15:17  

教字〔2015〕80号

各学院:

2015-2016-2学期教学任务已经开始填报,请各学院根据各年级培养计划,填写淮海工学院2015-2016-2班级(含宋跳校区)开课计划表。填写开课计划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请各学院严格根据教学计划(纸质版)填写班级开课任务。如对培养计划中的开课学期有调整,请填写教学计划变更表,报相关领导审批后,由教务科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维护。

2、请各学院按照教学计划,严格审核毕业班已经开出的课程,核查有无漏开或多开课程,重点核查专业选修课程,要保证课程学分开足,能够保证学生最低毕业学分要求。如需要补开课程,请填写教学计划变更表,报相关领导审批后,教务科统一维护。

3、面向本二学生开放的专业选修课,请提前做好预选工作,确保下学期开出的课程有效。

4、需要外部门教师上的专业课程,请各学院首先要与拟开课学院联系,做好上课教师的协调工作。

5、开课计划表执行大类培养的专业填写大类培养开课表,不执行大类培养的专业仍然填写老表格。

6、起止周填写要求:每学期教学运行周为19周。各学院在安排进程时,理论课安排在1-16周之内。小于48学时的课程,苍梧校区原则上安排在1-8周或9-16周进行。实践环节原则上一律安排在理论课之后,若周数不够,向后顺延。分散进行的集中实践环节,起止周次统一标记为00-00周。

7、周学时填写要求:理论课课程周学时统一标记为x.0-x.0,第一个x.0表示排课周学时数,第二个x.0表示是否有实验,若没有实验记为0.0,若有实验统一记为2.0;集中实践课程周学时统一标记为+x,x为该课程的学分数。

以周学时为2的课程为例,纯理论课(不含实验)为2.0-0.0,含实验理论课为2.0-2.0,单开实验课为0.0-2.0,集中实践环节为+2。

8、请各学院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于第7周星期二(10月13日)前报送班级开课计划表。

附表:2015-2016-2学期班级开课计划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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