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工院教函〔2018〕120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课程重修管理工作,全面整顿教育教学秩序,促进优良学风建设,切实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课程重修方式
1.根据《淮海工学院课程重新修读管理规定》(淮工院【2018】170号),课程重修分为跟班重修和单开班重修两种类型,学校将不再组织课程自学重修。
2.单开班重修课程,学生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一律纳入教务管理系统正常排课。如学生人数少于20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开班的,经分管校长批准后,由开课学院安排辅导授课,集中辅导学时不少于课程计划学时的1/3,同时通过网络课程、在线精品课程等途径完成教学任务。
二、进一步强化教学过程管理
1.为保证重修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学习,严格控制每学期学生修读总学分(含课程重修、实践教学环节等所有学习任务),原则上不得超过36学分。
2.任课教师要进一步严格教学过程管理,凡无故缺课超过规定教学时数1/3或缺交作业超过规定量1/3的学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学生因跟班重修存在时间冲突,不能全程到课的,需向任课教师履行请假手续。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由任课教师签字确认后,在课程考试前提供给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落实。
3.鼓励任课教师因材施教,采取多样化教学手段,抓好学生学习过程管理,着力打造“金课”,切实增强课堂吸引力。各门课程,特别是不及格人数较多的课程,要积极建设和应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加强教学互动与辅导答疑,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切实提高教学效果。
三、严格落实毕业学期重修要求
1.学生在毕业学期(第八学期)重修课程范围,仅包括因培养方案修订,无后续相同或相近课程教学班级开设,或由于校区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跟班重修的课程。单学期考核不及格课程,如果之前已经有过重修机会的,毕业学期不再允许报名重修。对2019届和2020届毕业生实施过渡性政策,学生在毕业学期重修课程范围与以往保持不变。
2.针对学生在毕业学期的课程重修,任课教师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学习过程管理和平时成绩考核,期末考试全部采用正常A、B卷命题,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考核标准。
四、认真开展政策宣传教育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将教育部“新高教40条”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新的课程重新修读管理规定,告知全体师生和换证期限内的结业生。特别是要对2019届毕业生加强宣传,结合毕业申请审核工作的开展,引导学生积极面对,做好学业安排。
2.各教学单位要将政策宣传与学风考风教育结合起来,严管、严抓教学秩序,大力营造优良学风。要通过多种途径,督促和指导各年级仍有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合理安排课程重修计划,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刻苦学习,及时完成学业。
教务处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