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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9-2020-1学期班级开课计划的通知
2019-03-21 16:42  

淮工院教函〔2019〕23号

各学院:

2019-2020-1学期班级开课计划已经开始填报,请各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填写《淮海工学院班级开课计划表》。

本次仅填报2015~2018级在校生的班级开课计划。2019年入学学生的班级开课计划因招生计划和培养方案待定暂不填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填写班级开课计划时请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开课计划填报依据

1.各学院严格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填写班级开课计划。

2.如有下列情况,请填写《淮海工学院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报相关领导审批,并同时在开课计划表中体现。

(1)学院进行教学改革需变更课程的相关信息。

(2)因专业认证、专业综合评估、新专业评估等需要增设培养方案外的课程。

二、开课计划表填报用表及要求

1.开课计划要按照年级、专业填写《淮海工学院班级开课计划表》(附件1)。(大类教育阶段的专业除外)

2.大类教育阶段的专业按大类填写《淮海工学院班级开课计划表(大类教育阶段)》(附件2),并在表中注明专业。请各学院认真审核,确保大类培养阶段课程教学进程完全一致。

3.周学时填写要求:

理论课的周学时统一标记为x.0-x.0,其中第一个x.0表示排课周学时数,第二个x.0表示是否有实验(若没有实验记为0.0,若有实验统一记为2.0)。集中实践环节课程的周学时统一标记为+x,x为该课程的学分。

以周学时2的课程为例,纯理论课(不含实验)为2.0-0.0,含实验理论课为2.0-2.0,单开实验课为0.0-2.0,集中实践环节为+2。

4.请各学院于第七周星期一(4月1日)前将填好的班级开课计划表报送教务科审核维护。

三、开课计划表填报注意事项

1.关于专业选修课程

(1)重点关注毕业班级的专业选修课程学分是否开足。

(2)请提前做好专业选修课的预选工作,确保课程能有效开出。

(3)专业课程如需外部门教师任课,请在填报开课计划前与拟开课学院联系,做好上课教师的协调工作。

2.教学进程

(1)原则上学生理论课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6周,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结课。

(2)小于48学时的课程,苍梧、通灌校区原则上安排在1-8周或9-16周进行,且平衡分布。

(3)原则上实践环节一律安排在理论课之后,若周数不够,向后顺延。分散进行的集中实践环节,起止周次统一标记为00-00周。

3.按大类培养的专业,因大类内专业调整需变更班级名称的,请提前与教务科联系,并在填写班级开课计划时按新的班级名称填报。

4.针对转专业学生需单开班补开的课程要单独报送开课计划,并在备注中注明该课程是否为主干课程。

附件:1.淮海工学院班级开课计划表

2.淮海工学院班级开课计划表(大类教育阶段)

                                                                                     教务处

                                                                                     2019年3月21日

附件【1.淮海工学院班级开课计划表.doc已下载
附件【2.淮海工学院开课计划表(大类教育阶段).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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