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工院教函〔2019〕47号
各二级学院:
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进入论文答辩阶段,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后期的各项工作,切实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阅与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与答辩工作按照《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与答辩的规范化要求》进行。各二级学院需加强评阅工作和后期工作的检查,确保材料符合规范化要求。
1.答辩时间
根据2019届毕业生离校日程安排,今年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时间定于2019年6月1日至6月15日。如有二级学院提前组织答辩,须报教务处备案。
2.答辩安排
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落实答辩工作,确保答辩工作如期顺利完成。教学院长或系主任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管理—管理答辩小组”中安排毕业答辩小组,设置答辩秘书,选择答辩学生,具体安排答辩时间与地点。答辩安排完成后,指导教师和学生可以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管理”中查看答辩信息。请教学秘书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过程信息统计”中查看并导出各专业答辩组信息,报送教务处实践科。报送答辩安排计划的截止时间:2019年5月25日。
3.论文“查重”
自本年度起,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直接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评阅论文草稿和论文定稿阶段各安排一次查重检测。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督促指导教师严格按照管理系统相关说明完成“查重”流程。查重结束后,教学秘书可以在“过程信息统计”导出学生的“查重”结果。文字复制比高于20%的毕业设计(论文)定稿不予安排答辩,确因专业自身特点及学术要求而超过20%的,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可以安排其参加答辩。
4.论文评分
教学院长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管理”中设置评分标准后,系主任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管理”中分配评阅教师。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时,指导教师完成评分,再由评阅教师进行评分。答辩后答辩秘书给出答辩分,合成成绩,经系主任审核后报教学院长审核。
5.成绩录入
二级学院须在答辩结束两日内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录入各项成绩并合成学生成绩,同时将成绩及时录入正方教务系统,便于及时进行毕业资格审查。成绩录入的截止时间:2019年6月17日。
6.论文盲审
自本年度起,我校将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校内外盲审。本次盲审范围为我校四个省级品牌专业毕业生。请相关学院务必在5月25日前督促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论文定稿审核流程。学校将抽取一定比例的毕业设计(论文)送校内外盲审,盲审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经修改后必须参加二次盲审,盲审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二、毕业设计(论文)推优
1.答辩成绩合成后,教学秘书根据毕业生的成绩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管理—学院推荐优秀论文”中确认院级优秀毕业(论文)。
2.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院级优秀毕业(论文)名单,并参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附件1),在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中评审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同时评审推荐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3.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额按各二级学院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申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按各二级学院指导教师人数(含校外指导教师)的8%申报,其中校外指导教师按同等比例推荐。具体名额详见附件2。
4.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参加所在学院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后,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管理”中提交“淮海工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和不超过3000字的word格式摘要(附件3),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逐级审核。
5.教学秘书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管理—推荐优秀指导教师”中根据领导小组评审结果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评优的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管理”中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请,然后逐级审核。
6.请二级学院教务秘书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管理”的相应项目中导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和优秀指导教师汇总表,按推荐顺序重新排序后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实践科,同时报送由指导教师审核签字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推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6月17日。
三、材料与总结
1.二级学院要认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系统中的各项材料,确保其正确无误,其中毕业设计(论文)、评语、评分表和答辩记录需打印并装订成册。
2.二级学院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导出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和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盖章后报教务处实践科,截止时间:2019年6月30日。
3.二级学院要认真按专业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请系主任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管理”中填好“工作总结”,教学秘书导出打印盖章后报教务处实践科,截止时间:2019年6月30日。
请二级学院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各项工作,严格遵守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积极培育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后期材料提交清单”(附件4)的要求和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附件:
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
2. 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推优名额分配表
3.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格式说明
4.毕业设计(论文)后期材料提交清单
教务处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