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大教函﹝2019﹞28号
各学院:
为落实2020届本科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加强2020届本科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过程管理,保证各环节工作科学规范,提高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江海大〔2019〕106号)文件精神,结合近年来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组织工作
1.学院成立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和详细的计划表。
2.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由讲师及以上职称,且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初级职称人员不得单独指导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
3.每名指导教师(含校外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理工类专业不超过7人,人文管理类专业不超过10人。
4.学院根据专业需要按照1:1比例配备校外指导教师。通过校内外教师的协同指导,加强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的联合培养工作。新聘用的校外指导教师须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外聘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1)报教务处备案。
5.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要严格按照《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执行。
6.组织学生答辩前,抽取一定比例的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盲审,盲审不合格的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经修改后必须参加二次盲审,通过后参加缓答辩。
二、做好指导教师的培训和学生的动员工作
切实加强对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同时做好学生动员工作。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学习《江苏海洋大学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熟练掌握“江苏海洋大学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的操作步骤,从而保证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顺利开展。
三、做好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选题工作
1.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学院根据专业特点,适当提高工程实践类、社会实践类课题的比例,以满足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2.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要保证学生一人一题,且不得与往年重复,选题的份量和难度要适中;鼓励几个学生共同选做同一个比较大的选题,每个学生必须各自独立完成属于自己任务范围内的工作,选题名称用副标题区分,从而锻炼学生的团队精神。
3.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选题由指导教师提出,各系审查、批准、备案。
4.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选题由学生自行拟定,经指导教师和系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
5.鼓励教师协同合作,形成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指导团队,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打造跨界综合选题。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团队必须有总指导教师,每位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团队不少于2位学生。团队的各子选题要求设计合理,任务分工明确,研究内容有机联系。各学院组织好团队后,填写“2020届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团队备案表”(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没有备案的团队不能参评省优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团队。
6.学院必须遵守集体审题原则,按专业成立审核小组,对每项选题和任务书逐一审核。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选题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将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选题情况汇总,同时对选题性质、选题来源等数据的比例进行分析并对照学校要求进行调整和控制。填写“2020届毕业生导师配备及课题确定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处备案。
四、关于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的使用
1.智能管理系统访问的网址:http://practice.hhit.edu.cn/。
2.智能管理系统分别设有学院院长、系主任、教学秘书、教师和学生等用户,学院做好智能管理系统初始数据的设置和审核工作,确保师生正常使用智能管理系统。
五、关于前期材料的报送
1.学院将本学院开展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通知以学院红头文件形式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备案,内容包括: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计划表。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0日。
2.学院按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计划表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江苏海洋大学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外聘指导教师审批表”、“2020届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团队备案表”和“2020届毕业生导师配备及课题确定情况汇总表”等材料。
3.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要求在智能管理系统上完成,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的各类数据最终以提交智能管理系统存档为准。
附件:
1. 江苏海洋大学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外聘指导教师审批表
2. 2020届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团队备案表
3. 2020届毕业生导师配备及课题确定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