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大教函﹝2019﹞29号
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整体水平,打造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现决定在2020届本科毕业生中组织实施“优秀本科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培育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第六学期年级排名前10%的2020届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1.国家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主持人。
2.参加B级及以上省级大学生竞赛获奖成员。
3.参与教师课题研究并有一定成果积累,有省级以上论文发表或者录用通知。
4.申请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获批。
5.开发的实体样机(含应用软件)已成型,并具备较高应用价值。
二、指导教师要求
1.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近三年连续担任本科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具有较强的指导能力。
2.具有科研课题支持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项目,涉海类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特色项目的指导教师优先考虑。
三、立项要求
1.申报的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课题必须结合学生前期实践成果,或者指导教师科研项目课题。
2.必须有明确的预期课题成果:发表省级以上刊物论文、发明专利及实体样机等,根据课程预计成果的质量和数量排序择优立项。
四、项目培育
1.经专家评议后立项的课题进入培育阶段,培育期半年,至学校推荐省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评审截止。培育阶段师生共同建立培育日志,对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要求,完成申报课题预期成果。
2.课题立项后,相关学院应积极支持项目培育,提供相应实践场所及设备供师生免费使用。
3.学校给予培育项目经费支持,每个立项资助两千元,用于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及实物样机制作,培育项目相关成果须标注“江苏海洋大学优秀本科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培育计划”。
五、项目结题
1.项目应在申报人毕业前予以完成,结题时须提供预期成果证明材料,由教务处依据材料审定结题情况。
2.项目完成后,优先推荐参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评选。
六、申报程序
1.学生申请。填写《江苏海洋大学“优秀本科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同时提交项目支持材料,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送所在学院。
2.学院初审。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评选后,按申报培育计划最低指标(附件2)推荐项目参加校级培育计划评审。学校对学院报送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结果。各学院于2019年12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教务处。
3.学校评审。教务处聘请专家对学院报送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培育。
七、关于该计划实施的其他不明事项,请咨询教务处实践科陈老师,联系电话:6109。
附件:1.江苏海洋大学“优秀本科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申报表
2.申报优秀本科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培育计划最低指标
教务处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