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大教函〔2019〕30号
各学院:
为了促进学生个性化成长成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做好学分制大类培养学生的大类内转专业工作,根据《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江海大〔2019〕29号)相关规定,现就2019-2020学年第1学期二年级学生大类内转专业(专业分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大类内转专业(专业分流)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
二、申请学生范围
(一)实行按专业招生大类培养,满足以下条件的在校生,可以申请在大类内转专业:
1.已修完大类教育阶段全部计划课程;
2.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3.学习成绩及身体等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
(二)实行按大类招生大类培养的在校生,已修完大类教育阶段全部计划课程,可申请在大类内专业分流。
三、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以及就业规划等,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大类内转专业(专业分流)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大类内转专业(专业分流)申请。
2.学院考核。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按照已公布的考核录取实施方案,组织对申请大类内转专业(专业分流)的学生进行考核,确定拟转专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于11月29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科。
3.审核公示。拟转专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经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全校公示。
四、具体要求
1.各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大类内转专业(专业分流)工作,根据社会人才需求、现有学生数、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等情况,科学合理地制订大类内转专业(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和录取计划,并做好学生的宣传动员,引导学生正确理性选择专业。
2.大类内转专业(专业分流)完成后,各专业实际剩余人数须在20人及以上(艺术类专业须在15人及以上)方可开班。
3.从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开始,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的专业教育阶段培养方案修读课程。
附件:
1.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大类内转专业(专业分流)申请表
2.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大类内转专业(专业分流)报名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