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大教函〔2019〕32号
各教学单位:
在各教学单位的全力配合下,2019-2020-2学期全校各班级开课计划已经校对结束,现将教学任务下发至各教学单位。请各教学单位从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出教学任务,并根据课程情况及时安排任课教师。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核查开课计划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对照培养方案,再次核对2019-2020-2学期班级开课计划,确保教学任务准确无误,避免重课、漏课。
二、安排任课教师
1.各教学单位在安排教学任务时,所有教学任务均应安排到具体任课教师。对于下学期有进修计划或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安排教学任务。
2.新开课教师必须安排试讲,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方可安排课程主讲任务。
3.外聘教师采用实名制,请按照外聘教师聘任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4.认真落实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学生讲授一门课程的要求。
5.为便于学生专业课选课和大学英语分级教学,同一课程同一专业的平行教学班不安排同一授课教师。
6.合班原则:合班开设的课程其课程代码应相同;同一课程不能跨层次、跨校区合班;同一年级安排合班时,按自然班从小到大的顺序合班。
7.教学任务安排时要充分考虑教师跨校区开课、可排课时段等因素,科学合理地进行统筹安排。
可排课节次为:上午1~2节、3~4节;下午5~6节、5~7节、7~8节、8~9节、7~9节,原则上8~9节只安排公共选修课。晚自习时间、周三下午和周末不排课。
三、填报要求
1.为全面规范教学秩序,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教学任务的落实工作,严格执行管理规定,教学任务不得随意变更。
2.本次教学任务安排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教学单位抓紧落实,务必于12月5日(第15周周四)前将纸质打印稿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凡涉及学生网上选课的课程,请标注课程的选课容量,并单独提交。)
3.课程安排时,如需安排特殊类型教室(如制图教室、画室、语音室、计算机房等),请在此类课程的“教室类别”处注明。
教务处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