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大教函﹝2019﹞33号
各教学单位:
2019年度开放实验课程工作已接近尾声,请教学单位认真落实开放实验课程相关工作,规范整理过程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教师对参加开放实验课程的学生考核,要求学生提交相应的成果,如实验报告、数据、论文、实物作品等。指导教师登录http://practice.hhit.edu.cn/shiyan/提交学生成绩,具体操作见“开放实验课程成绩提交相关说明”(见附件)。
二、教学单位做好2019年度开放实验课程的总结工作,将总结、开放实验课程成绩登记表及实验报告(每个开放实验课程五份)于2019年12月31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存档。
三、2019年度开放实验课程经费将根据教学单位实际开放情况于2020年度开放实验课程申报前进行划拨。
附件:开放实验课程成绩提交相关说明
教 务 处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