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大教函〔2019〕39
各教学单位:
公共选修课程作为人才培养方案通识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拓学生知识面,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2019-2020-2学期公共选修课程教学任务的安排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
1.根据各校区学生人数,2019-2020-2学期计划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公共选修课程110门次,其中苍梧校区约60门次,通灌校区约40门次,宋跳校区约10门次,请各教学单位予以参考。
2.核心公共选修课程原则上均须落实教学任务(课程名单详见附件1),未列入的课程原则上不允许开设。
3.公共选修课程的开课周次为3~16周,开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8~9节(其中周三下午不排课)。
二、具体要求
1.公共选修课所开课程如果是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则该课程为该专业学生禁选课程,请开课教师务必在“禁选对象”栏注明禁选对象。
2.选课人数原则上根据教室容量设定,对选课人数和教学场地有特殊要求的课程,请开课教师在“备注”栏中备注。
3.请各教学单位于2019年12月12日前填报“江苏海洋大学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安排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和纸质文档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三、开课质量
1.为确保我校公共选修课程教学质量,原则上选课学生低于30人的课程停开,凡连续三个学期未开出或停开的课程,不再列入核心公共选修课选课范围。再次开出前必须由课程负责人重新申请,经研究批准后,方可作为核心公共选修课开设。
2.开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认真进行教学设计,不断创新教学模式,精心组织教学过程,严格学生考勤管理,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附件:1.江苏海洋大学核心公共选修课一览表
2.江苏海洋大学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安排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