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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2学期学籍异动学生课程及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03-09 12:47  

江海大教函〔2020〕10号

各学院:

根据《江苏海洋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替代与置换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加强学生学业成绩管理,现就做好学籍异动学生课程及学分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范围

2019-2020-2学期转专业、延长修业年限、复学等学籍异动的所有本科生。

二、认定原则

学生学籍异动前已修读的课程及学分,凡符合现所在专业年级培养方案要求的,均可认定为现所在专业年级培养方案相应课程及学分。

三、认定办法

(一)直接认定

学生已修公共选修课,以及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中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与现所在专业年级培养方案要求完全相同的课程及学分,均可直接认定。

(二)替代认定

1.学生已修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名称、学分、课程性质,与现所在专业年级培养方案相关课程不完全相同,但教学内容和要求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可替代认定为现所在专业年级培养方案相应课程及学分。

2.涉及以少学分课程替代认定为多学分必修课程的,原则上学分相差不应超过1个学分,且所缺学分由学生选修其他相关课程补足。

3.学生已修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如果现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无相同或相近课程的,可替代认定为公共选修课程,学分数最多不超过培养方案规定公共选修课应修学分数的一半。

4.学生现所在专业年级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主干课程一般不予替代认定。

四、成绩记载

学籍异动学生的课程及学分认定结果将作为毕业审核的重要依据。学生的成绩档案与绩点计算仍然按照学生实际修读课程名称、学分进行记载,课程性质(必修课、选修课、公选课)则根据认定课程在现所在专业年级培养方案中的性质进行变更记载。对于不满足课程及学分认定条件多修的课程成绩,原则上作成绩归档处理,成绩单中不再显示,如有需要保留显示的课程,学生需单独申请。

五、程序及要求

3月13日前,各学院组织并指导学籍异动学生认真进行课程成绩梳理,将本人成绩单中除公共选修课外的每一门课程与现所在专业年级培养方案进行逐一比对,凡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不完全相同的课程,均需填写入《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替代认定及成绩归档处理申请表》(见附件)。

3月20日前,各学院将初审后的学生申请表,报教务处学籍科办理(联系人:高红霞老师)。

附件: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替代认定及成绩归档处理申请表

教务处

2020年3月9日

附件【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替代认定及成绩归档处理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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