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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关于做好2019-2020-2学期开学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2020-04-10 11:56  

江海大教〔2020〕7号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及开学准备工作,保障本学期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江苏海洋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师生返校工作方案》,现将开学本科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报到注册

4月15日~18日,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分批报到。

学生报到后,各学院及时核实学生返校数据,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学生工作处汇总,统一反馈至教务处学籍科进行学籍注册。

二、上课时间安排

1.4月13日~17日(第八周)停课,课程教学时间整体顺延一周。4月20日(第九周周一)起,学生按照课表,根据各门课程教学安排上课。

2.校运动会延期举行,原定运动会时间正常上课。

三、课程教学组织

1.开学后,各门课程精准分析学情,做好教学进程衔接和针对性教学方案,有序开展教学工作,夯实课程育人功能,创新教学模式,保证教学质量。

2.开学后两周内,已经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原则上继续进行线上教学,其他课程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组织线下教学。

3.凡安排三合班(100人以上)的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拆分教学班授课或采取线上教学的方式,经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4.疫情防控期间,上课时学生应尽量分散就座,师生一律佩戴口罩;保持教室开窗通风。原则上不组织各类大型集体性教学活动,如讲座、比赛等。

5.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每堂课的考勤工作,缺课学生名单由班长及时报告所在学院进行登记管理。由于疫情原因学生所缺课时不计入旷课统计。

6.实行错峰上下课。

课表上课地点在苍梧校区文通楼、通灌校区明德楼、宋跳校区敦行楼的课程,上午第3-4节课上课时间顺延20分钟,即:第3节课10:20上课,第4节课12:00下课。

其他教学楼的上课时间不变,即:第3节课10:00上课第4节课11:40下课。

四、实践类课程教学

1.各类实践教学环节充分利用校内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机房等和各类在线资源,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教学活动。对于能够推迟开课,调整开课学期的,经教务处审核后可以进行调整。鼓励充分利用国家和江苏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开展线上实验教学活动。

2.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原计划安排校外实习的专业,相关学院应重点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对接与沟通,在确保实习单位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经教务处批准,方可安排学生外出实习,否则应及时调整实习计划。相关学院应周密制定实习各环节的具体管理措施,严格过程管理,加强实习指导,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

五、特殊情况学生学业支持

对确因疫情、家庭条件、时差等影响,开学后不能按时返校,或前期未能参加课程在线学习的特殊情况学生(含留学生),结合实际,各学院提供个性化助学指导服务,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1.各学院安排教师及时将课程教案、教学视频、PPT、作业等通过在线教学平台或QQ、微信等渠道发送给学生学习,并加强线上辅导答疑。

2.各学院充分发挥学生干部作用,建立学生课程助教团队,协助教师为无法正常上课的学生提供学习支持和帮助。

3.针对学生无法参加的实践类课程,实行一生一策,经评估学生学业完成情况,可采取课程替代或退选课程,后期安排补修等方式解决。

4.在课程考试、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答辩时,如学生仍未能返校或仍处隔离状态,视具体情况,可通过办理缓考(缓答辩)手续,或采取远程视频监考、视频答辩等方式单独组织。

六、补考安排

专业课补考时间为4月22日~24日,公共基础课补考时间为4月25日~26日。学生4月18日后登录“江苏海洋大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查询补考安排。

七、工作要求

1.相关部门及各学院要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密切配合,加强协同,认真做好开学前后各项工作,加大教学督导和检查,确保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工作双落实。

2.各学院在学生返校前,应细致做好相关信息的摸底统计工作,准确掌握学生线上学习情况、特殊情况学生及毕业班学生课程修读情况等,有针对性地调整开学后教学安排、落实困难学生帮扶措施,做好精准管理,

3.对于学生返校后拟开始线上教学的课程,请相关学院组织填写《江苏海洋大学2019-2020-2学期课程在线教学方案》,连同《江苏海洋大学2019-2020-2学期特殊情况学生统计表》,于4月15日提交教务处教务科。

联系人:周雪峰 联系电话:85895104

附件:江苏海洋大学2019-2020-2学期特殊情况学生统计表

江苏海洋大学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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