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大教函﹝2019﹞28号
各学院:
2020届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进入中期检查阶段,为切实加强我校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提升我校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的质量,请各学院根据《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江海大〔2019〕10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对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认真仔细的自查,从学院组织与管理、工作准备、选题、任务下达、教师指导等方面加以总结,并认真落实好下一阶段工作,确保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前期工作材料质量和规范性。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校院两级督导,全面梳理前期材料中不规范的问题,并及时完成修改完善,为后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材料的归档打好基础。
二、结合学校开题阶段抽检结果,各学院应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做好做实课题整改工作,不合格的课题要坚决予以调整。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按时提交整改报告。
三、严把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内容质量关。各学院在中期检查工作中,加强审查和指导,注重检查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内容的结构合理性,控制大篇幅的概论和基本理论阐述,以突出自我研究和创新部分内容的篇幅比例,同时要注意审查指导教师评语的合理性和针对性。
四、加强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期间毕业生的管理。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考勤和检查工作,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关于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的相关规定。
五、填写中期检查材料。登录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完成中期检查材料填写工作。指导教师在“流程管理”中填写“中期检查”并提交;系主任在“流程管理”中进行“审核中期检查”,同时填写本专业的“中期检查情况”;教学院长、教学秘书在“流程管理”中“查看中期检查总结”查看各专业中期检查总结,在“过程管理”的“中期检查信息”中查看指导教师填写的中期检查。请于2020年5月15日前在管理系统中提交各专业的中期检查总结,同时将总结报教务处实践科(文渊楼202室)备案。
六、完善学院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环节质量监控体系。各学院要强化日常管理,抓好过程管理,规范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各环节。对于学校反馈的各类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要有详细的解决方案,力求取实效,保证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提升我校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的整体质量。
教 务 处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