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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2020-05-18 14:30  

江海大教函〔2020〕35号

各学院:

2020届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即将进入论文答辩阶段,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后期的各项工作,切实保障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阅与答辩

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的评阅与答辩工作按照《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江海大〔2019〕106号)附件“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评阅与答辩的规范化要求”进行,各学院需加强评阅工作和后期工作的检查,确保材料符合规范化要求。

1.答辩时间

根据2020届毕业生离校日程安排,今年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的答辩时间定于202061日至68。如有学院提前组织答辩,须报教务处备案。

2.答辩安排

学院要认真组织落实答辩工作,确保答辩工作如期顺利完成。教学院长或系主任在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http://practice.hhit.edu.cn/lunwen/index.aspx“流程管理—管理答辩小组”中安排毕业答辩小组,设置答辩秘书,选择答辩学生,具体安排答辩时间与地点。答辩安排完成后,指导教师和学生可以在管理系统“流程管理”中查看答辩信息。请教学秘书在管理系统“过程信息统计”中查看并导出各专业答辩组信息,报送教务处实践科(文渊楼202)。报送答辩安排计划的截止时间:2020529

3.论文“查重”

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查重”工作直接在管理系统中完成,评阅论文草稿和论文定稿阶段各安排一次查重检测。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督促指导教师严格按照管理系统相关说明完成查重流程。查重结束后,教学秘书可以在“过程信息统计”导出学生的查重结果。文字复制比高于20%的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定稿不予安排答辩,确因专业自身特点及学术要求而超过20%的,经学院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可以安排其参加答辩。

4.论文评分

教学院长在管理系统“流程管理”中设置评分标准后,系主任在管理系统“流程管理”中分配评阅教师。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评分时,指导教师完成评分,再由评阅教师进行评分。答辩后答辩秘书给出答辩分,合成成绩,经系主任审核后报教学院长审核。

5.成绩录入

学院须在答辩结束两个工作日内,在管理系统中录入各项成绩并合成学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成绩,同时将成绩录入正方教务系统。

成绩录入截止时间:2020610日。

6.论文盲审

我校2020届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盲审。本次盲审范围为我校2019年一流专业建设项目中18个专业毕业生。请相关学院务必在5月29日前督促指导教师在管理系统中完成论文定稿审核流程。学校将抽取一定比例的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盲审,盲审不合格的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经修改后必须参加二次盲审,盲审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二、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推优

1.答辩成绩合成后,教学秘书根据毕业生的成绩在管理系统“流程管理—学院推荐优秀论文”中确认院级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

2.各学院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院级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名单,并参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附件1),在院级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中评审推荐校级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同时评审推荐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3.校级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推荐名额按各学院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申报,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按各学院指导教师人数(含校外指导教师)的8%申报,其中校外指导教师按同等比例推荐。具体名额详见附件2。

4.推荐校级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的学生参加所在学院的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答辩后,在管理系统“流程管理”中提交“江苏海洋大学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推荐表”和不超过3000字的word格式摘要(附件3),管理系统中逐级审核。

5.教学秘书在管理系统“流程管理—推荐优秀指导教师”中根据领导小组评审结果推荐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评优的指导教师在管理系统“流程管理”中填写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请,管理系统中逐级审核。

6.请学院教务秘书在管理系统“流程管理”的相应项目中导出校级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汇总表和优秀指导教师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报教务处实践科,同时报送由指导教师审核签字的校级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摘要。推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616

三、材料与总结

1.学院要认真检查管理系统中的各项材料,确保其正确无误,其中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评语、评分表和答辩记录需打印并装订成册。

2.学院从管理系统中导出各专业《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和《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实践科,截止时间:2020715日。

3.学院要认真按专业做好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请系主任在管理系统“流程管理”中填写“工作总结”,教学秘书导出打印盖章后报教务处实践科,截止时间:2020715日。

请学院认真完成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后期各项工作,严格遵守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积极培育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按照“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后期材料提交清单”(附件4)的要求和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评选标准

    2. 2020届本科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推优名额分配表

    3.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校级优秀毕业实习于设计(论文)摘要格式说明

    4. 2020届本科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后期材料提交清单

教务处

2020年5月15日


附件【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评选标准.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0届本科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推优名额分配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校级优秀毕业实习于设计(论文)摘要格式说明.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2020届本科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后期材料提交清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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