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大教函〔2020〕47号
相关学院:
根据校际合作协议,现将选派2018级优秀本科生赴南京工业大学交流学习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生范围
1.相关专业2018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积极进取,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3.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圆满完成交流期间学习任务。
二、选派专业及人数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每个专业3名学生。
三、交流期限与培养方式
1.学生于2020-2021学年在南京工业大学交流培养,培养期为一学年(三年级第五、六学期)。
2.交流培养期间,学生编入交流培养学校同年级相应专业班级,按照交流培养高校学生同等要求组织教学及管理。
3.交流培养期满,学生返校继续回原班级学习。交流培养高校为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出具课程学习成绩单。
四、工作安排
1.6月3日前,相关学院组织对2018级相关专业学生进行宣传、动员,选拔和审核。将《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2020年江苏海洋大学选派交流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稿交教务处学籍科。
2.6月5日前,教务处完成对选派交流学生名单的审核,经公示后,向交流培养高校推荐,确定最终选派交流生名单。
3.7月10日前,学院确定联系教师,组织制定选派学生交流学习计划,签订《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培养学习承诺书》交教务处学籍科备案,并办理保留学籍及离校相关手续。
五、相关管理规定
1.经批准参加交流学习的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前,须按南京工业大学相关专业学费标准,将学费交至我校财务处。
2.交流培养期间,学生在交流培养高校获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待返校后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转换与学分认定。
3.交流培养期间,学生应按照交流培养高校要求积极参加各类教学活动及党团文体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流培养高校的校规校纪。
4.其他相关管理事宜按照校际交流培养协议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
2.2020年江苏海洋大学选派交流学生信息汇总表
3.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培养学习承诺书
教务处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