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大教函〔2020〕101号
各学院:
为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加强本科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切实提高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江海大〔2019〕10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组织与动员
学院成立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专业特点,制定学院的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实施细则和详细的计划表,做好宣传动员,使全体师生能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好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与疫情防控、考研就业等工作的关系,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各环节的管理。传达并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把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质量和培养学生实际能力上来。
二、明确目标,注重过程与质量管理
(一)严格执行培养方案,明确工作内容
各学院要根据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认证和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围绕选题、开题、教师指导、中期检查、论文定稿、评阅、答辩等环节,对形式、内容、难度加强二级管理,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与之相适应的质量标准。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周数,不得低于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二)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提高选题质量
1.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初级职称人员不得单独指导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2.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理工类专业一般不超过7人,人文管理类专业一般不超过10人。
3.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实行双指导教师制,学院可根据专业需要按照1:1比例配备校外指导教师。通过校内外教师的协同指导,加强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的联合培养工作。新聘用的校外指导教师须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外聘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1)报教务处备案。
4.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要严格按照《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江海大〔2019〕107号)执行。
(三)加强选题,提高选题质量
1.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学院根据专业特点,适当提高工程实践类、社会实践类课题的比例,以满足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2.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要保证学生一人一题,且不得与近三年课题重复。
3.鼓励教师协同合作,形成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指导团队,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打造跨界综合选题。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团队必须有总指导教师,每位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团队不少于2位学生。团队的各子选题要求设计合理,任务分工明确,研究内容有机联系。各学院组织好团队后,填写“江苏海洋大学2021届本科生团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备案表”(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原则上没有备案的团队不能参评省优团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
4.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题目选定后,学院审查、备案,不得随意变更。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者,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学院审批。
(四)增强质量意识,做好过程监控
1.各学院应加大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研究力度,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建立与之配套的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院级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
2.加大检查力度,做好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过程监控,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确保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有序推进。
3.各学院要实行抽检制度,建立本院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盲审制度,确保本科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质量。
三、重点引导,加强学术道德与诚信教育
(一)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指导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学科知识传授、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教育和引领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
(二)严格执行本科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全面查重制度。超过学校查重检测标准的本科生学位论文,不得参加答辩。
(三)重在宣传和教育,严格防范本科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的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等违纪问题的发生。涉及本科生学位论文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处和认定,学校将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智能管理系统相关要求
1.智能管理系统网址:http://practice.jou.edu.cn/。
2.智能管理系统分别设有学院院长、系主任、教学秘书、教师和学生等用户。学生登陆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jou学号”。学院做好智能管理系统初始数据的设置和审核工作,确保师生正常使用智能管理系统。
五、关于前期材料的报送
1.学院按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计划表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学院开展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通知的红头文件、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计划表、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外聘指导教师审批表、2021届本科生团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备案表和2021届毕业生选题情况汇总表等材料。请于11月19日前报教务处实践科(文渊楼202)备案。
2.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要求在智能管理系统上完成,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的各类数据最终以提交智能管理系统存档为准。
附件:1.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外聘指导教师审批表
2.江苏海洋大学2021届本科生团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备案表
3.江苏海洋大学2021届本科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选题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