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大教函〔2020〕102号
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整体水平,打造优秀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学校决定组织实施2021届优秀本科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选题应体现本学科专业的发展方向,符合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学术和应用价值;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具备取得创新性成果的研究条件。
2.具有科研课题支持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涉海类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特色项目优先考虑。
3.学生具有较好的研究能力。优先考虑参加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参加相关学科竞赛并获省级以上奖项的同学。
4.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近三年连续担任本科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具有较强的指导能力,已取得有一定影响力的科研成果或者具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目前正在从事与所指导本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选题学科领域的课题研究。
二、立项要求
1.申报的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课题必须结合学生前期实践成果,或者指导教师科研项目课题。
2.必须有明确的预期课题成果:发表省级以上刊物论文、发明专利及实体样机等,根据课题预期成果的质量和数量排序择优立项。
三、项目培育
1.经专家评审立项的课题进入培育阶段,培育期半年,至学校推荐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截止。培育阶段师生共同建立培育日志,对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要求,完成申报课题预期成果。
2.课题立项后,相关学院应积极支持项目培育,提供相应实践场所及设备供师生使用。
3.学校给予培育计划项目经费支持,用于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及实物样机制作。
四、项目结题
1.项目应在申报人毕业前完成,结题时须提供成果证明材料,由学校组织专家验收。
2.项目完成后,优先推荐参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五、申报程序
1.学生申请。填写《江苏海洋大学优秀本科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同时提交项目支撑材料,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送所在学院。
2.学院初审。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推荐至学校。请各学院于11月19日前将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科(文渊楼202)。
3.学校评审。学校对学院报送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结果。
附件:江苏海洋大学优秀本科生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申报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