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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苏海洋大学第一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的通知
2020-12-25 08:59  

江海大教函〔2020〕132号

各学院:

为更好地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为我校参加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赛选拔优秀项目,现举办江苏海洋大学第一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

2.毕业5年之内的毕业生

比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

二、参赛赛道与参赛项目类别

(一)高教主赛道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项目类别有: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其他。

(二)红旅(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红旅赛道是高等院校作为社会生产要素的一份子对于三农问题的解决方案,也就是高校资源与三农问题的结合,主要聚焦社会经济建设、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和环境保护等主题。

三、参赛项目要求

1.“互联网+”只是时代的符号,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赛道和组别参赛。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红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5.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参赛组别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一)高教主赛道: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为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项目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省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含2轮次)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省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省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项目申报人须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我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二)红旅赛道:根据参赛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项目要有实效性、创新性和可持续性,且不能同时参与高校主赛道。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本赛道要求,可以参加公益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本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五、赛程安排

比赛评审时间:2021年4月15日~5月31日。

1.院级选拔赛:(4月15日前完成)由各学院组织选拔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校赛(推荐项目最低指标见附件1),其中红旅赛道项目数不少于1项。

2.校级初赛:(5月10日前完成)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参赛项目报名表(附件2)进行评审,选拔优秀项目参加校级复赛。

3.校级复赛:(5月31日前完成)入围校级复赛的参赛团队须提交商业计划书(附件3),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和答辩,PPT汇报6分钟、回答提问4分钟。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述、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根据比赛结果,推荐优秀项目进行培训,并参加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1.校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学生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素质拓展学分。

2.按各学院申报项目总数及校赛成绩设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七、比赛报名

1.报名方式

参赛团队项目负责人于3月31日前微信扫描二维码报名。比赛报名表电子稿由教务处实践科下载后发送各学院。

电脑端报名操作说明:登录电脑微信,复制二维码发送至微信好友或“文件传输助手”,双击图片,右键“识别图中二维码”,即可在电脑上登录填报。




2.请各学院将院级选拔赛时间、方案提前向教务处实践科(文渊楼202)报备,4月16日前将推荐参加校赛的比赛报名表(附件2)(电子稿及纸质稿)及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

八、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赛事动员和项目挖掘与培育,广泛调动师生和创业校友的参与热情,把本项比赛作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抓手,推进专创融合进程,引领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效提升学生“敢闯会创”的素质与能力。

1.挖掘在校师生项目。全面梳理和挖掘本学院师生已有科技成果、创业项目及与革命精神传承、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相关的公益类项目,重点围绕具有较强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市场应用价值的项目或企业、具有较强实效性和可持续性的公益创业类项目,组队参赛。

2.挖掘创业校友资源。各学院要广泛发动各方力量,通过各种渠道挖掘本学院毕业五年内(2016年及之后毕业)的创业校友资源(包括回乡从事创业的校友们),进行参赛动员。毕业校友创业范围可涵盖社会、经济、生活、文化等各个领域,在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等其中某一方面有明显创新或竞争优势,所创办企业或公益组织已形成一定规模,产生了较大的社会价值或经济价值。对于已确定参赛意向的创业校友,请学院积极配备指导教师和在校生成员,协助校友共同做好参赛材料撰写及其他材料相关准备工作。

九、比赛组织

本次比赛由教务处主办,团委、创新创业学院、校友工作处协办。

教务处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3805120086。

附件:

1.江苏海洋大学第一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项目名额分配表

2.江苏海洋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报名表

3.商业计划书参考提纲及撰写注意事项

4.江苏海洋大学第一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附件4:江苏海洋大学第一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江苏海洋大学第一届“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项目名额分配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江苏海洋大学“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报名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商业计划书参考提纲及撰写注意事项.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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