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大教函〔2021〕29号
各学院:
为了做好学分制大类培养学生的大类内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促进学生个性化成长成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江海大〔2019〕29号)相关规定,现就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大类内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生范围
(一)实行按专业招生大类培养的在校本科生,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在培养大类内转专业:
1.已修完大类教育阶段全部计划课程;
2.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3.学习成绩及身体等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
(二)实行按大类招生大类培养的在校生,已修完大类教育阶段全部计划课程,可申请在大类内专业分流。
二、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以及就业规划等,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大类内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出大类内转专业或专业分流申请。
2.学院考核。各相关学院应于4月21日前将考核录取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学籍科。5月14日前,各相关学院组织对申请大类内转专业或专业分流的学生进行考核,确定转专业及专业分流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后,将《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大类内转专业及专业分流拟录取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及电子稿报教务处学籍科。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85895111。
3.审核公示。拟录取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学生名单,经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全校公示。
三、具体要求
1.大类内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
2.各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大类内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根据社会人才需求、现有学生数、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等情况,科学合理地制订大类内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和录取计划,并做好宣传动员,引导学生正确理性选择专业。
3.大类内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完成后,各专业实际剩余人数须在20人及以上方可开班。
4.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始,经批准大类内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修读课程。
附件:
1.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大类内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申请表
2.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大类内转专业及专业分流拟录取
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