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大教函〔2021〕70号
各学院:
根据2021-2022-1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将做好往届本科结业生申请毕业和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2019届、2020届、2021届本科毕(结)业生
二、申请条件
1.已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本科毕业条件的2019届、2020届、2021届结业生,可以申请毕业,以本科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
2.根据学校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已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满足本科毕业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2019届、2020届、2021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在校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需同时达到规定的学士学位申请评议条件。2016年及以后入校的学生,在校期间受留校察看处分的,无申请学士学位评议资格。
三、申请时间
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原所在学院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请材料
1.本科结业生申请毕业
学生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结业生毕业申请表》(附件1),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和结业证书原件提交至原所在学院。
2.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
学生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原所在学院。
在校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申请学士学位,还需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本科违纪学生申请学士学位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往届结业生申请毕业和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学生原所在专业年级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毕业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进行审核,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逐一核查学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并对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2.请各学院于10月8日前,将《江苏海洋大学2019届、2020届、2021届本科结业生申请毕业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江苏海洋大学2019届、2020届、2021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情况汇总表》(附件5)纸质稿及电子稿,连同公示网站截图、学生毕业及学位申请表(附件1、2、3)和学生成绩单的纸质稿(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学籍科。
附件:
1.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结业生毕业申请表
2.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3.江苏海洋大学本科违纪学生申请学士学位情况登记表
4.江苏海洋大学2019届、2020届、2021届本科结业生
申请毕业情况汇总表
5.江苏海洋大学2019届、2020届、2021届本科毕业生申
请学士学位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