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大教函〔2021〕83号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2021-2022-2学期班级开课计划填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依据
各学院严格根据校历和各相应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并填报班级开课计划,避免出现重复开课、遗漏开课等现象。
二、填报要求
1.各学院按照专业年级填报《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班级开课计划表》(附件1),填报前学院需组织专业选修课程的初选,按初选结果填报班级开课计划。
2.填报班级开课计划时,请统筹安排好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考试环节,同时按专业年级填报《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教学运行计划表》(附件2),填报时请注意各种符号表示的含义。
请注意:理论教学结束后安排课程考试,考试后安排集中实践环节。6月25日(第18周周六)~7月3日(第19周周日)学校集中安排考试。
教学运行示例:
1~(X-1)周 |
第X周 |
(X-1)~20周 |
理论教学 |
考试 |
集中实践环节 |
3.周学时填写要求
(1)2021-2022-2学期上午可排四节课,下午可排五节课。可排课节次为1~2节、3~4节、5~6节、5~7节、7~8节、8~9节、7~9节,公共选修课程原则上只安排在8~9节。
(2)课程的周学时应为2的倍数,尽量不安排3学时。涉及周学时为3的课程,尽量单双周排课或安排在下午5~7节进行。
4.起止周填写要求
(1)填报班级开课计划应严格按校历科学安排,低于32学时的课程,一般应安排在1~8周或9~16周开课,且平衡分布。例:A课程安排在1~8周进行,则应安排B课程在9~16周。
(2)实践环节需填写实际运行的起止周,且原则上应安排在理论课程结束并完成考试后,培养方案中明确分散进行的实践环节,起止周处备注“分散”。
(3)涉及工程训练课程的班级,课程的起止周需按工程训练的起止周自行断开后填报。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在填报班级开课计划前,组织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核查,重点对2022届毕业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提交自查总结,确保课程按照培养方案开设,选修课学分开足。
2.涉及跨学院开课的专业课程,学生所在学院需填写《江苏海洋大学专业课跨学院开课安排表》(附件3),做好开课协调工作并及时提交相关学院和教务处。
3.计划开设的课程如为主干课程,请在班级开课计划的备注栏中注明主干课程。
4.针对转专业学生需单开班补开的课程,相关学院要单独报送开课计划,并在备注中注明该课程是否为主干课程。
5.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11月17日(第12周周三)前将填好的班级开课计划表(纸质稿)、教学运行计划表(纸质稿、电子稿)、自查总结(纸质稿)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纸质稿需签字盖章,电子稿发送至办公邮箱,联系人:沈老师,周老师,办公电话:6104。
附件:
1. 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班级开课计划表
2. 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教学运行计划表
3. 江苏海洋大学专业课跨学院开课安排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