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大教函〔2021〕85号
各学院:
为总结成绩,表彰先进,现决定评选2021年度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及优秀指导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创业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和条件
1.每个学院推荐1名学生;T、A、B类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第一等次奖项的学院可以增加1名;请排序。
2.推荐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年度获T、A、B类学科竞赛国家级奖项;
(2)2021年度发表(或已接收)高水平论文(北大中文核心、EI、SCI或CSSCI收录):学生排名第一,或者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
二、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名额和条件
1.每个学院推荐1名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
2.推荐条件
(1)指导学生获得2021年度T、A、B类学科竞赛国家级奖项;
(2)指导学生在2021年度发表(或已接收)高水平论文(北大中文核心、EI、SCI或CSSCI收录):学生排名第一,或者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
三、评选时间
各学院于11月23日前将纸质稿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同时电子稿办公邮件发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谢恬。逾期不报视弃权处理。
附件:
1.2021年度创新创业先进个人推荐表
2.2021年度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