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大教函〔2021〕94号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了确保2021-2022-1学期课程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发挥考试对教学质量的检测、诊断、反馈和激励作用,营造良好的学风和考风氛围,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组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学期公共基础课程考试截止时间2022年1月7日,其它课程考试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
二、考试安排
1.各类课程期末考试原则上安排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公共基础课程和网络化考试课程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日程。专业课程期末考试由各开课学院自主安排,开课学院于考试前一周在江苏海洋大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完成期末考试考场编排工作。素质拓展课程的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课程授课结束时随堂进行。
2.各学院通过“江苏海洋大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考试编排,学生可登录“江苏海洋大学教务在线”查询各门课程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查询方式:“江苏海洋大学教务在线”→“江苏海洋大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课程考试查询栏内输入学号)。
三、考试工作要求
(一)考前宣传教育
各学院要开展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召开考风考纪教育会议,认真解读《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认定办法》的规定和相关要求,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对监考教师、任课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加强师德教育,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试题或试题答案。
(二)考试命题
1.以试卷形式考试的课程,在考试前一周提交经系(教研室)负责人及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后的《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质量审核表》(附件1)、ABC三套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交学院随机抽取一份作为期末考试用卷,一份作为补考用卷,一份作为备用卷。
2.对于采取论文、作品设计与制作、实践技能操作等非试卷命题的课程,必须明确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非试卷命题审核表》(附件2),经系(教研室)负责人及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后实施,相关资料存档备案。
(三)考试过程组织
1.考生准备证件
各学院负责通知并强调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两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证件丢失的学生,应提前到所在学院开具证明,证明上必须贴有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公章。严禁用校园卡等替代证件。
2.选派监考教师
各学院按照教务处下发的公共基础课程、网络化考试课程期末考试安排选派监考教师,并向监考教师发出书面监考通知,下达监考任务。各学院将监考教师安排表于考试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做好专业课程监考老师选派工作。
3.考前领取试卷
课程考试时,任课教师必须到场,负责处理试卷卷面问题。公共基础课程试卷由监考老师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苍梧校区设在文通楼106;通灌校区设在明德楼111;宋跳校区设在敦行楼109)。网络化考试课程所在开课学院在考前将考生名单和考场情况记录表送到考试机房,承担网络化考试的监考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考试机房。
4.考场纪律要求
监考教师须佩戴监考证,在考前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和《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考场情况记录表》。监考老师要按考试监考须知要求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规范考场板书,板书内容如下:
(1)诚信考试,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
(2)考试科目、考试起止时间、考生座位安排的具体内容。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按提供的学生名单顺序把试卷整理好,认真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考场情况记录表》并上交到指定地点。
学生应当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照监考教师的安排就座。迟到30分钟以上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试者,按缺考处理;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准予交卷出场;未交卷且未经监考教师允许擅自离开考场者,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考生交卷后应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喧哗。
5.校院两级巡考
期末考试实行校、院两级巡考制度。校级考试巡考组由校领导、学院党政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分组情况详见《江苏海洋大学2021-2022-1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附件3)。院级考试巡考组由各学院成立。巡考重点检查考试组织、教师监考、学生考风考纪和考场环境等情况。
参加校、院两级巡考人员要及时参加巡考。教务处负责联络校级巡考人员,将巡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交给有关部门处理,填写《考场巡考情况登记表》(附件4)。院级考试巡考组检查本学院期末考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备,
填写《考场巡考情况登记表》,由学院留存。
(四)试卷批阅、成绩录入及试卷存档
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后三天(公共基础课程五天)内完成网上成绩录入,并打印、提交课程成绩单和《江苏海洋大学课程小结与考试分析表》。课程成绩单统一按教学班打印三份,经任课教师签字、系(教研室)负责人审核和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后,一份由学院存档,一份随课程试卷存档,一份交教务处存档。《江苏海洋大学课程小结与考试分析表》按教学班打印二份,一份由学院存档,一份随课程试卷存档。
期末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对本学院期末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考前动员、命题审核、巡考、考场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四、考试工作保障
1.后勤管理处、通灌校区管委会和宋跳校区管委会做好考场桌椅检修、钟表校核及考场消杀等工作,并保障考试期间的正常供电。
2.信息化中心做好考场信号屏蔽和考试全程监控录像工作。
3.信息化中心、应用技术学院对外语广播电台相关设备进行检修与维护,确保大学英语考试听力播音正常进行。
五、注意事项
1.苍梧校区、通灌校区的考试须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将考场教室安排发送信息化中心,保证考试期间考场的信号屏蔽和考试全程监控。
2.学生在考前需查询所修课程的考试安排,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的,必须在考试前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因病须持有医院证明),经任课教师、班主任及所在学院领导审批、教务处备案后生效。无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况,考试开始后递交的缓考申请无效。
附件:1.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质量审核表
2.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非试卷命题审核表
3.江苏海洋大学2021-2022-1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
4.考场巡考情况登记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