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1学期班级开课计划填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依据
各学院根据校历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并填写班级开课计划,避免出现重复开课、遗漏开课等现象。
二、填报范围
本次填报2019级建筑学专业、2020级~2023级所有专业学生的班级开课计划。
三、填报要求
1.班级开课计划统一由专业所在学院填报,各学院按照专业、年级填写《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班级开课计划表》(附件1),填报前学院需组织专业选修课程的初选,按初选结果填报班级开课计划。
2.填报班级开课计划时,请统筹安排好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考试环节,同时按年级专业填报《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教学运行计划表》(附件2),请注意各种符号表示的含义。
3.课程的周学时原则上以2学时为基本单位,周学时为单数的课程宜采取单双周排课。
4.起止周
(1)2023级统招本科、对口单招新生起始周为第4周,专转本、预科新生起始周为第3周。其他年级起始周为第1周。
(2)在校生低于32学时的课程,一般应安排在1~8周或9~16周开课,且平衡分布。例:A课程安排在1~8周进行,则应安排B课程在9~16周。
(3)实践环节需填写实际运行的起止周,原则上安排在理论课程考试结束后。
(4)部分专业理论教学周数压缩(如新生课程和个别班级实践环节周数较多的专业),可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的学时分配功能合理安排理论课程,并在班级开课计划“备注”栏中标明“学时分配”。
5.填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5月17日(第13周周三)前将填好的班级开课计划表(纸质版)和教学运行计划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教务处教务科审核维护(2023级相关材料暂不提交,待招生计划确定后再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陶老师,联系电话:643750。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在填报班级开课计划前,组织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核查,重点对2024届毕业生(2019级建筑学专业学生、2020级非建筑学统招及对口单招学生、2022级专转本学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确保课程按照培养方案开设,选修课学分开足。
2.涉及跨学院开课的专业课程,专业所在学院做好开课协调工作,并填写《江苏海洋大学专业课跨学院开课安排表》(附件3)及时提交开课学院和教务处。
3.如课程开课学院和课程所属学院不一致,需在班级开课计划表的备注栏中备注开课学院。
4.针对转专业学生需补开的课程,由专业所在学院单独填报开课计划,并在备注中注明该课程是否为主干课程。
附件:
1. 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班级开课计划表
2. 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教学运行计划表
3.江苏海洋大学专业课跨学院开课安排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