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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3-08-30 15:34  

各学院:

根据《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评函〔202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度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对象为2022-2023学年度(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名单可从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下载。

二、抽检工作程序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开展。

(一)本科毕业论文信息补充和论文原文报送

1.各学院需在抽检信息平台中已有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的基础上,通过抽检信息平台同步开展本科抽检信息报送工作,需报送以下材料:

(1)论文信息汇总表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

2.学位授予信息补充

根据本年度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完成本科毕业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和撰写语种等抽检所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

补充字段共12个,分别为:论文题目、撰写语种、论文研究方向、论文关键词、指导教师、是否本专业第一届毕业生、上传论文(设计)类型、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名称、其他材料文件名称、查重报告文件名称、毕业生所在院系代码、毕业生所在院系名称,详见附件《2022/2023学年度本科抽检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建设上报要求》。

3.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

(1)报送内容:论文(设计)原文、支撑材料(支撑论文(设计)原文所需的材料,如图纸、设计作品、软件、视频等)。

(2)报送文档的格式要求:上报的原文无需匿名,原文文件需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与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内容相关的附录等。详见附件《2022/2023学年度本科抽检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建设上报要求》。

(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本年度专家库由原“专家信息管理系统”调整为抽检信息平台的“专家上报”功能模块,通过抽检信息平台同步开展本科抽检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主要包括:

1.报送范围:各学院应上报本年度新增指导教师(抽检专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我校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报送要求:填写《专家库信息汇总表》(附件5)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抽检专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务必在9月21日前完成本年度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报送、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在抽检信息平台中提交论文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等其他支撑材料,并将上传的论文信息汇总表与专家库信息汇总表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抽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材料报送工作并予以相应的协助,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本次材料报送工作。

2.请各学院对上传的论文材料进行仔细核对,确保论文信息汇总表与上报的论文原文等材料一致,避免漏报、错报、材料不齐等。

3.本次抽检材料上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负责老师熟悉操作步骤和材料上报要求,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陈立娟,联系电话:85895109。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评函〔2023〕5号)

2.《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

3.2022/2023学年度本科抽检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建设上报要求

4.论文信息汇总表字段填写说明

5.专家库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8月29日

 

附件【附件1-5.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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